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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庇罪與偽證罪的區別有哪些

刑事犯罪辯護 閱讀(1.79W)

包庇罪與偽證罪的區別有哪些

《刑法》中規定的很對罪名其實都是存在一定相似之處的,例如搶劫罪與搶奪罪。除此之外,還有一對犯罪是大家容易混淆的,那就是包庇罪與偽證罪。接下來,本站小編就來告訴大家包庇罪與偽證罪的區別有哪些。

一、偽證罪與作偽證的界限

證人作偽證可以是在刑事訴訟中也可以是在民事訴訟中,刑法中所規定的偽證罪,是指在刑事訴訟中,證人、鑑定人、記錄人、翻譯人對與案件有重要關係的情節,故意作虛假證明、鑑定、記錄、翻譯,意圖陷害他人或者隱匿罪證的行為。《刑法》第305條規定,犯偽證罪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嚴重的,處方年以上7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但在民事訴訟中,當事人對自己的主張有舉證責任,對方當事人對其證據可以進行駁斥,因此,當事人作偽證相對於刑事案件來說對案情的發展以及危害的結果要小的多,但是並不是指在民事訴訟中證人作偽證就不追究其法律責任,《民事訴訟法》第102條規定:“訴訟參與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情節輕重予以罰款、拘留;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偽造、毀滅重要證據,妨礙人民法院審理案件的;

2、暴力、威脅、賄買方法阻止證人作證或者指使、賄買、脅迫他人作偽證的。

二、偽證罪與包庇罪的區別

偽證罪與包庇罪這兩種犯罪的行為人,睚作虛假證明,為犯罪分子隱匿罪證方面極為相似,目的都是包庇罪犯。其區別主要在於:

1、主體要件不同。偽證罪是特殊主體;包庇犯罪是一般主體。

2、實施犯罪的時間不同,偽證罪只能在偵查、審判階段實施;包庇罪則可以在犯罪分子被逮捕、關押前實施,也可以在被逮捕、判刑之後實施。

3、犯罪的內容不同。偽證罪掩蓋的是與案件有重要關係的犯罪情節;包庇罪所掩蓋的可以是全部罪行或者重要犯罪事實。

4、包庇物件的情況不同。偽證罪包庇的是在偵查、審判中,未被逮捕或者未被判決的未決犯罪嫌疑人;包庇罪所包庇的可以是未決犯罪嫌疑人,也可以是已決犯人,或者是服刑中逃跑的犯罪分子。

綜合上述內容,相信大家都能夠準確區分偽證罪與包庇罪了吧,雖然這兩個罪都是發生在訴訟過程中的,但是他們之間還是有四方面的不同之處。以上就是本站小編根據相關法律規定整理出來的內容,希望可以為您提供一些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