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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標異議與商標無效的異同主要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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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商標異議與商標無效的異同主要是什麼?

商標異議與商標無效的異同主要是什麼

商標異議和商標無效申請的時間不同,受理的單位也不一樣,但是這兩者都是商標局提供給廣大商標權人的一個保護商標的手段。但在實際操作案例中,有不少企業將商標異議和商標無效宣告作為武器,主動出擊達到自己品牌戰略目的。

1、商標異議針對的是“初步審定公告的商標”即只有商標仍處於“初步審定公告”這個階段,根據商標法的規定,只有公告期滿後無異議的商標,才予以核准註冊,發給商標註冊證,也就是說此時的商標並未獲准註冊,尚不是真正意義上的商標

2、宣告無效的註冊商標,由商標局予以公告,該註冊商標專用權視為自始即不存在。宣告註冊商標無效的決定或者裁定,對宣告無效前人民法院做出並已執行的商標侵權案件的判決、裁定、調解書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做出並已執行的商標侵權案件的處理決定以及已經履行的商標轉讓或者使用許可合同不具有追溯力。

二、商標異議的程式是怎樣的?

欲取得商標專用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應當向商標局提交商標註冊申請;商標局收到註冊申請後,先對申請材料進行形式審查,符合條件的予以受理;被受理的註冊申請進入實質審查程式,即由商標局審查人員對申請註冊商標是否符合法律規定進行審查;實質審查認為符合法律規定的商標被初步審定並刊登《商標公告》。此後,進入商標異議期,任何人自公告之日起三個月內可以對初步審定商標提出異議。初步審定商標一旦被人提出異議,則會啟動商標異議程式,由商標局根據當事人陳述的事實和理由對異議案件進行審查,作出裁定:如果異議不成立的,被異議商標予以核准註冊;如果異議成立的,被異議商標不予核准註冊。

三、申請商標要多長時間?

一件商標從遞交申請註冊,到初審公告,到頒發註冊證書,正常程式下來需要1.5年左右時間。具體還要取決於商標局官方審理進度。這個週期已經大大縮短。歷史上審理最長的時間歷經3.5-4年時間。不同類別審理進度也不太一樣,一般像申報量少的一些類別審理相對快些。像申報量大的類別比如25服裝類,應該是所有類別審理最慢的,因為申報量多。這是商標正常程式下來所需要的時間。

如果商標經過實質審查,商標局駁回檔案,申請人又提起復審。這樣的話就需要更長的時間啦。或者商標在公告期,有人提出異議,商標進入異議程式,最終異議裁定又需要2-3年時間。複審過程中或者是異議過程中的商標都是不影響使用的。

商標無效的前提條件必須是之前經商標評審委員會的認定授予了其商標權,但後續通過一系列的證明材料,又被商標評審委員會宣告註冊商標沒有任何法律效力。如果能夠在商標公告階段就有人提出相關的異議,其實要比商標註冊成功之後被宣告無效好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