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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樣處理工程索賠?

怎樣處理工程索賠?
律師解析:一、工程索賠流程:
1、索賠事件發生後,向監理工程師發出索賠意向通知。
2、發出索賠意向通知後,向監理工程師提交補償經濟損失和(或)延長工期的索賠報告及有關資料。
3、監理工程師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賠報告和有關資料後,給予答覆。
4、監理工程師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賠報告和有關資料後,規定的時間內未予答覆或未對承包人作進一步要求,視為該項索賠已認可。
5、當該索賠事件持續進行時,承包人應當階段性向監理工程師發出索賠意向通知。
6、在索賠事件終了後規定的時間內,向監理工程師提供索賠的有關資料和最終索賠報告。
二、工程索賠的分類主要有:
1、因材料質量問題或材料供應不及時引起的索賠;
2、由於人為原因,引起施工臨時中斷和工效降低導致人工費、材料費、裝置費增加而提出的索賠;
3、不利的自然條件與人為障礙導致費用損失加大或工期延誤引起的索賠。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八百零三條
發包人未按照約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原材料、裝置、場地、資金、技術資料的,承包人可以順延工程日期,並有權請求賠償停工、窩工等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