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房產糾紛>物業糾紛>

物業鄰里糾紛處理步驟是什麼?

物業糾紛 閱讀(7.71K)

一、物業鄰里糾紛處理步驟是什麼

物業鄰里糾紛處理步驟是什麼?

1、物業派出代表和業主或者業主委員會的代表進行協商,如果可以達成一致,那麼雙方履行各自的義務。

2、協商不成的情況下就要選擇仲裁程式,有第三方機構對物業和業主進行調解,雙方達成調解的就要簽署調解書,調解書是擁有法律效應的。

3、業主委員會有權力接聘物業公司。

4、仲裁不成的話就要選擇法庭訴訟了,法庭依舊會對雙方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法庭會當庭進行宣判。

二、如何申請跟換物業公司

1.發起籌備:需要徵集5%(人數和專有面積均須超過)以上的業主簽名,支援成立業主大會,選舉業主委員會。

2.向所在街道辦事處申請予以協助:街道辦事處有責任提供籌備協助。

3.組建業主大會籌備組:需要4-10名業主代表和一位開發商代表。根據北京市現在的行政檔案,籌備組長由辦事處指定。

(這裡需要特別注意:第一,業主代表至少應有8名以上,才能保證不被瓦解;第二,籌備組長應要求由公益律師擔任,居委會工作人員和其他小區業委會主任等均無力承擔相應責任。)

4.籌備工作:包括起草《管理規約》和《業主大會議事規則》,徵集業主委員會候選人,準備業主大會會議方案等。

(這裡需要注意的是:第一,政府指導意見和指導檔案,均不具備強制力;第二,《規約》和《規則》要儘可能保證將來能順利開展工作,政府的示範文字不可照搬;第三,此階段應儘可能擴大宣傳面,讓業主們都瞭解到進展情況;第四,要習慣於把開會過程錄影,每次籌備會議都要有簽到和決議簽字,和政府工作人員意見往來,關鍵問題都要有書面檔案備存,要求對方簽字蓋章。第五,每一個籌備步驟都要讓籌備組長簽字,簽字檔案至少2份以上,其中一份要儲存在最為可信的業主代表手裡。)

5.組織投票:此階段應儘可能多地收集表決票,至少在65%以上,才能確保籌備成功。

6.公示及備案:按照現在的行政規範,只要檔案齊全,當時即可完成備案。

在遇到物業糾紛的時候不要慌張,也不能以拒交物業費的手段對抗物業公司。這樣吃虧的只會是業主。遇到糾紛,遵循上述的流程和物業公司進行協商等步驟,才能夠合法的,有效的維護自己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