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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業相鄰滲水糾紛處理方法是什麼

物業糾紛 閱讀(2.76W)

物業管理糾紛處理方式,概括越來有以下幾種:1、當事人各方自選協商和解;2、各方當事人請求第三人調解,請求政府主管部門行政調解。3、當事人之間約定仲裁;4、司法訴訟。

物業相鄰滲水糾紛處理方法是什麼

以上幾種方式孰優孰劣,難作評定,當事人可以自己決定。自選協商和解是雙方對話解決糾紛的方式,而後面三種則是藉助第三方解決糾紛的方式。

民法典》規定,因房屋漏水出現相鄰關係糾紛的,當事人可以依照法律規定處理,也可以向法院起訴解決,法院判決生效後,當事人要履行判決收,逾期不履行的,可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民法典》

第二百八十八條 【處理相鄰關係的原則】不動產的相鄰權利人應當按照有利生產、方便生活、團結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則,正確處理相鄰關係。

第二百八十九條 【處理相鄰關係的法律依據】法律、法規對處理相鄰關係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法律、法規沒有規定的,可以按照當地習慣。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二百三十六條 執行開始方式

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當事人必須履行。一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也可以由審判員移送執行員執行。調解書和其他應當由人民法院執行的法律文書,當事人必須履行。一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第二百三十九條 申請執行期限

申請執行的期間為二年。申請執行時效的中止、中斷,適用法律有關訴訟時效中止、中斷的規定。前款規定的期間,從法律文書規定履行期間的最後一日起計算;法律文書規定分期履行的,從規定的每次履行期間的最後一日起計算;法律文書未規定履行期間的,從法律文書生效之日起計算。

如果物業相鄰雙方有糾紛,應先根據事實進行調解。如果都能退一步,那麼同時退一步,達成談和。如果雙方實在協商不成,可以收集相關證據,政府相關部門可以協助調解。最後,如果問題不能解決,一方當事人可以起訴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