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鄰里糾紛故意損毀他人財物如何處理?

治安管理 閱讀(1.87W)

一、鄰里糾紛故意損毀他人財物如何處理?

鄰里糾紛故意損毀他人財物如何處理?

因民間糾紛引起故意損毀他人財物的處理方式是:首先是調解,調解不成的是可以立案處理的。故意毀壞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故意損壞他人財物不構成犯罪的,派出所會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一千元以下罰款。

對於因民間糾紛引起的打架鬥毆或者損毀他人財物等違反治安管理行為,情節較輕的,公安機關可以調解處理。經公安機關調解、當事人達成協議的,不予處罰。經調解未達成協議或者達成協議後不履行的,公安機關應當依照本法的規定對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給予處罰,並告知當事人可以就民事爭議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構成犯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四十九條盜竊、詐騙、哄搶、搶奪、敲詐勒索或者故意損毀公私財物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一千元以下罰款。

二、惡意毀壞他人財物犯什麼罪?

惡意毀壞他人財物構成罪行確認如下:

1、要看損壞他人財物的金額和次數,如果金額達到五千元以上、三次以上或糾集三人以上公然毀壞公私財物的則涉嫌刑事犯罪;

2、在未構成刑事犯罪的情況下,則屬於治安案件,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一千元以下罰款。

3、法律依據:

《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條 【故意毀壞財物罪】故意毀壞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故意毀壞公私財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追訴:

造成公私財物損失五千元以上的;

毀壞公私財物三次以上的;

糾集三人以上公然毀壞公私財物的;

其他情節嚴重的情形。

所謂情節嚴重,是指毀壞重要物品損失嚴重的,毀壞手段特別惡劣的;毀壞急需物品引起嚴重後果的;動機卑鄙企圖嫁禍於人等等。依據公安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故意毀壞財物造成公私財物損失5000元以上的;毀壞公私財物3次以上的;糾集3人以上公然毀壞公私財物的或者其他情節嚴重的情節應予立案追訴。

故意破壞財物罪的認定標準應當根據實際犯罪事實確定。需要注意的是,如果不符合立案標準,且存在相關犯罪事實的,可以按照公安處罰相關標準處理。對相關責任人予以處罰,具體情況結合實際依法處理和認定,此時我們一定是要及時的保護自己的權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