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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有房產糾紛案

房產糾紛案例 閱讀(6.66K)
共有房產糾紛案

房產糾紛也稱房地產糾紛。是指在房地產開發、經營和管理過程中,當事人之間因房地產權益而產生的爭議。解決購房過程中發生的房產糾紛,可以通過協商、調解、仲裁、行政和訴訟等辦法加以解決。房地產糾紛,按其法律性質可分為民事性質的房地產糾紛和行政性質的房地產糾紛。民事性質的房地產糾紛包括:房地產開發合同糾紛、房地產服務合同糾紛、房地產租賃合同糾紛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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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共有房產糾紛案例處理是怎樣的


一項房屋所有權可以有一個主體,也可以有多個主體。房屋共有是指某一房屋屬於兩個以上的主體所有。房屋共有的兩種形式分為房屋按份共有和房屋共同共有。

1、按份共有。房屋按份共有又稱房屋分別共有,是指兩個以上的主體對同一房屋按照一定的份額共同享有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並承擔相應的義務。所謂份額,是指共有人在所有權整體中所享有權利的份量,即所有權份額,其效力及於房屋整體的每一物質構成部分,而不能簡單理解為實物份額。

2、共同共有。房屋共同共有是指兩個以上的所有人對於房屋都享有平等的所有權。共同共有是不確定所有權份額的共有。房屋共同共有區別於房屋按份共有,具有以下兩個顯著特點:

(1)房屋的所有權不劃分所有權份額,各所有權人享有平等的權利。這裡必須注意,平等的權利不等於平等的份額,共同共有是沒有份額區分的。

(2)除依法律規定和當事人另有約定外,對房屋的共有關係不能終止,房屋不能分割,只有出現法律規定或當事人約定的事由,導致產生共同共有的共同關係歸於消滅時,共有人才能分割共有房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