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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共有財產侵權糾紛需要確權嗎

財產侵權 閱讀(1.2W)

一、共同共有財產侵權糾紛需要確權嗎

共同共有財產侵權糾紛需要確權嗎

需要看具體情況,建議去進行確權,可以減少糾紛的出現。

確權是依照法律、政策的規定,經過房地產申報、權屬調查、地籍勘丈、稽核批准、登記註冊、發放證書等登記規定程式,確認某一房地產的所有權、使用權的隸屬關係和他項權利。

二、土地確權的能夠保障什麼權益

首先是有利於強化物權保障。土地是農業最基本的生產資料,也是農民的“命根子”,一經確權,農民就是土地承包經營權的物權權利人,有利於依法保障農民的土地承包權益。

有利於強化承包農戶的市場主體地位和家庭承包經營的基礎地位,為鞏固農村基本經營制度提供強有力的制度保障。經過確權頒證之後,土地既是資源,又是資產,農民就等於握住了自己的土地使用權,無論誰想再動農村的承包地,都必須經過本戶同意。如果農民外出打工,還可依法把承包地進行流轉,交給家庭農場、農民合作社等來經營,換取實物或租金。這樣一來,農民的財產性收入就會增加。

再次,農民可用自己的權證進行抵押貸款。當前,因部分農民無法提供擔保、沒有足夠的抵押物,貸款難問題較突出。而確權登記頒證以後,隨著相關政策的陸續出臺,農民就可用自己的權證進行抵押貸款。

有利於明確土地承包經營權歸屬,為解決土地承包經營糾紛、維護農民土地承包的各項合法權益提供強有力的原始依據。如果耕地面積四至不清、面積不明承包地流轉就潛藏較大風險,不僅農戶不能放心流轉土地,土地規模經營主體也難以安心經營,必然制約現代農業發展。

民法典》

第二百九十七條 【共有及其型別】不動產或者動產可以由兩個以上組織、個人共有。共有包括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

第二百九十八條 【按份共有】按份共有人對共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按照其份額享有所有權。

第二百九十九條 【共同共有】共同共有人對共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共同享有所有權。

最後,關於土地確權的問題,可以解決土地的經營所屬問題,還可以解決經營糾紛、維護農民的土地合法權益,共有財產的確權可以保障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同時有利於當事人之間糾紛的責任認定,一般情況下在發生共有財產侵權糾紛時都會選擇確權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