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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共有房產糾紛案例處理是怎樣的?

房產的糾紛 閱讀(1.98W)

廣州共有房產糾紛案例處理是怎樣的?

隨著我國的經濟在不斷的發展,我國的房價也在不斷的上漲,如今的房價以及遠遠高於人們的收入水平,這樣的狀況下人們對於房產的重視度很高,因為房產是一筆數目不少的財富也就會出現很多的糾紛,那廣州共有房產糾紛案例處理是怎樣的?下面就對此問題進行詳細的介紹。

一、廣州共有房產糾紛案例處理是怎樣的?

一項房屋所有權可以有一個主體,也可以有多個主體。房屋共有是指某一房屋屬於兩個以上的主體所有。房屋共有的兩種形式分為房屋按份共有和房屋共同共有。

1、按份共有。房屋按份共有又稱房屋分別共有,是指兩個以上的主體對同一房屋按照一定的份額共同享有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並承擔相應的義務。所謂份額,是指共有人在所有權整體中所享有權利的份量,即所有權份額,其效力及於房屋整體的每一物質構成部分,而不能簡單理解為實物份額。

2、共同共有。房屋共同共有是指兩個以上的所有人對於房屋都享有平等的所有權。共同共有是不確定所有權份額的共有。房屋共同共有區別於房屋按份共有,具有以下兩個顯著特點:

(1)房屋的所有權不劃分所有權份額,各所有權人享有平等的權利。這裡必須注意,平等的權利不等於平等的份額,共同共有是沒有份額區分的。

(2)除依法律規定和當事人另有約定外,對房屋的共有關係不能終止,房屋不能分割,只有出現法律規定或當事人約定的事由,導致產生共同共有的共同關係歸於消滅時,共有人才能分割共有房屋。

二、如何解決房產共有糾紛

1、調解。即在第三者的主持下,糾紛當事人經過自願協商,排除爭端,達成和解。我國在基層群眾性組織村民委員會和居民委員會都設立了人民調解委員會,專門進行民間糾紛調解,包括房地產糾紛的調解。

2、仲裁。房地產糾紛發生後,公民可以提請仲裁機關居中判明事實,分清責任,依法作出裁決。仲裁是一種準司法活動,其裁決具有法律效力,當事人必須執行。

3、訴訟。即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以解決房地產糾紛。

三、房產的分割

(一)按份共有的房屋分割

1、直接分割房屋

形成房屋的區分所有。能夠區分成彼此獨立使用的房屋,按份共有人可對房屋按份額直接進行分割。如一棟三層樓的房屋,為三個所有人等份共有,就可以各分得一層房屋的所有權。但由於整個房屋是連在一起的,有些屬於無法分割的部分,仍為各所有人共同所有,因而形成房屋的區分所有。

2、房屋作價補償

即房屋由按份共有人中的一人獨有,其他共有人的所有權份額折成價款,由獨自取得所有權的人補償。

3、直接分割房屋與房屋作價補償相結合

這主要包括兩種情況:一是對房屋進行直接分割時,由於房屋結構的原因,各按份共有人無法按各自擁有的所有權份額比例分配,對部分所有權份額作價補償。如甲、乙按3:2的比例擁有一棟兩層樓的房屋,該房屋如分割成各佔一層時,則乙佔了甲的所有權份額,此時,就應作價由乙補償甲的所有權份額。二是三個以上的人按份共有房屋時,房屋由兩個以上的共有人補償其他共有人所佔份額的價款後,再按比例分割房屋

4、房屋變價分割

房屋按份共有人都不願取得房屋所有權時,可把房屋出售,賣得的價款由共有人按所有權份額進行分配。

(二)共同共有的房屋分割

共同共有關係終止時,必須對共同共有的房屋進行分割。分割時,應先確定各共有人的所有權份額,使共同共有轉變為按份共有,然後按按份共有的方式進行分割。確定各所有人的份額,應本著協商一致的原則,各所有人均應本著團結和睦、互助互讓的精神進行協商,以求達成一致的意見。若法律對此有特殊規定的,應依照法律的規定。如《婚姻法》規定,夫妻離婚時,對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應照顧女方和小孩的利益。對於當事人無法協商一致,法律也無特別規定的,一般應當確定相等的所有權份額。對於共有房屋,無法確定是共同共有還是按份共有時,如果一部分共有人主張按份共有,另一部分共有人主張共同共有,即使主體共同共有的人是少數,也應該視作共同共有。

在法制化社會中任何的問題都要通過法律的手段來解決,房產糾紛同樣也要依法解決,在生活中我們經常可以看到爭奪房產權的情況,就算是家庭成員也會因為房產而反目成仇六親不認,最好的解決辦法就是依法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