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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產夫妻共有物業糾紛起訴一人可以嗎?

物業糾紛 閱讀(1.88W)

一、房產夫妻共有物業糾紛起訴一人可以嗎?

房產夫妻共有物業糾紛起訴一人可以嗎?

房產夫妻共有物業糾紛起訴一人是可以的,一個確切的民事糾紛案件,只要原告與糾紛案件有直接厲害關係、有明確的被告、且是向有管轄權的法院提出的訴訟請求,那麼該請求一般都會被受理。

相關法律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一十九條 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係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四)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範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二、物業索要物業費時只起訴夫妻一方,另一方有賠償義務嗎?

1、物業索要物業費時只起訴夫妻一方,另一方不一定有賠償義務。首先若是物業敗訴,那麼不管是被起訴者還是沒有被起訴的一方,都沒有義務承擔賠償責任。

對於物業勝訴的情形,物業費由於屬於夫妻共同債務,故此沒有被起訴的一方也依舊有賠償責任。

2、可以結合以下的規定確定物業費等的費用是否屬於夫妻共同債務。

根據《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條【夫妻共同債務】夫妻雙方共同簽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後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屬於夫妻共同債務。

夫妻一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不屬於夫妻共同債務;但是,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於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於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物業遇到業主拖欠物業費的情形,可以選擇起訴的方式來索要物業費。物業在起訴之前可以先核實一下具體哪些人有義務向自己繳納物業費、但是卻沒有繳納。如果核實後發現義務人居住在一起、且是夫妻關係,那麼物業可以選擇起訴該夫妻雙方,也可以僅起訴一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