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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產權和大產權的區別是什麼

房產糾紛律師解答 閱讀(3.11W)

大產權即完全產權,包括房產使用權證與國有土地使用權。大產權的房屋在進入二級市場時,無需繳納土地出讓金和收益收成。小產權即不完全產權,只包括房屋的使用權,它與大產權的本質區別在於土地使用權。通俗的解釋,買房再轉讓時不用再交土地出讓金的叫大產權,再轉讓時要補繳土地出讓金的叫小產權。
《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63條: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由一個部門統一負責房產管理和土地管理工作的,可以製作、頒發統一的房地產權證書,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條的規定,將房屋的所有權和該房屋佔用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的確認和變更,分別載入房地產權證書。

小產權和大產權的區別是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