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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產權和大產權區別

房產糾紛律師解答 閱讀(2.18W)

大產權和小產權的區別如下:
①小產權房的房產證由鄉鎮頒發,個人並沒有實際的產權。大產權房的房產證由國家頒發,被國家認可和接受。
②個人想要轉讓小產權房,必須在購買滿五年之後才能夠進行。大產權房可以自由轉讓,沒有時間上的限制。
③小產權房的建設用地一般是歸鄉鎮集體所有,並且這類房產只能由這個鄉的村民購買居住。大產權房的用地是由國家劃撥或者轉讓的,銷售物件可以是任何人。
家發放的土地使用證和預售許可證,購房合同在國土房管局不會給予備案。
所謂產權證也不是真正合法有效的產權證。通俗點解釋就是,國家發產權證能買賣的叫大產權房,平時我們能買到的普通商品房都屬於大產權房,其中包括70年產權、50年產權、40年產權三種。而國家不發產權證的叫小產權房。
小產權房”的性質有三種:一種是在集體建設用地上建成的,即宅基地上建成的房子,只屬於該農村的集體所有者,外村農民不能購買;另一種是在集體企業用地或者佔用耕地違法建設的房子。較後一種是各類農業園或養老院的別墅:這類房屋一旦發生糾紛,購房者無法得到賠償,因為買賣合同是無效的。

小產權和大產權區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