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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責任方可以不墊付醫療費嗎

交通事故賠償 閱讀(3.09W)

交通事故責任方可以不墊付醫療費嗎

一、交通事故責任方可以不墊付醫療費嗎

可以先和對方進行協商,協商不能解決的可以向法院起訴。醫療費是在人身損害賠償範圍的,因此責任方應當給予。

《人身損害賠償司法解釋全文》

第十七條受害人遭受人身損害,因就醫治療支出的各項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賠償義務人應當予以賠償。

受害人因傷致殘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費用以及因喪失勞動能力導致的收入損失,包括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以及因康復護理、繼續治療實際發生的必要的康復費、護理費、後續治療費,賠償義務人也應當予以賠償。

受害人死亡的,賠償義務人除應當根據搶救治療情況賠償本條第一款規定的相關費用外,還應當賠償喪葬費、被扶養人生活費、死亡補償費以及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住宿費和誤工損失等其他合理費用。

二、交通事故責任方不肯賠償怎麼辦

發生交通事故後,事故責任方拒絕賠償,作為受害方可以通過訴訟的途徑維權。

三、交通事故責任方不賠償不出現怎麼辦

首先,公安交管部門出具的交通事故認定書是處理交通事故的證據,也是當事人就民事損害賠償問題向法院提交的重要證據。

其次,可以起訴,侵權方和車輛的保險公司一起列為被告,保險公司在其承保的範圍內進行賠償,不足的侵權方賠償。

所以要看對方車輛上的什麼險種。

再次,訴訟費由你先行墊付,可以在起訴中要求被告承擔,勝訴後法院會判決,證據確鑿的情況下,被告不出庭,可以缺席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