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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責任方不墊付會被起訴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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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責任方不墊付會被起訴嗎

我們或多或少都會出現一些小意外,尤其是出門在的時候,外交通事故發生的平率還是很高的。在交通事故中,如果不幸受傷而對方又是責任方且不願意墊付醫藥費是合法的嗎,可以對此提起訴訟嗎?關於“交通事故責任方不墊付會被起訴嗎”這一問題,小編就解決方案做了以下整理,希望能夠解答大家的疑惑。

一、交通事故責任方的認定

1、因一方當事人的過錯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擔全部責任。

以下情形通常將被確定為全部責任:追尾碰撞前車的;變更車道發生事故的;倒車、溜後發生交通事故的;從路外或非機動車道駛入機動車道發生碰刮的;綠燈放行或沒有訊號燈控制的路口轉彎車未讓直行車的;進入環行路口的車未讓駛出或在環行路口內行駛的車輛的;跨越道路中心實線或者隔離實線發生事故的;逆向行駛的;右側超車發生交通事故的;超越前方正常掉頭、左轉彎、超車的車輛時發生碰刮的;衝紅燈發生交通事故的;有禁止掉頭標誌、標線的地方以及在人行橫道、橋樑、陡坡、隧道掉頭髮生交通事故的;碰撞依法可以暫停、停放的車輛的;開關車門造成交通事故的;機動車進出停車場或停車泊位時與正常行駛的車輛發生事故的;單方發生交通事故。

2、因兩方或者兩方以上當事人的過錯發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據其行為對事故發生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分別承擔主要責任、同等責任和次要責任;

3、各方均無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過錯,屬於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無責任。

4、一方當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無責任。

二、交通事故責任方賠償範圍

交通事故受害人根據本人的實際情況可以向事故責任方要求賠償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

受害人因傷致殘的,還包括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以及因康復護理、繼續治療實際發生的必要的康復費、護理費、後續治療費等。

具體數額根據傷殘者的戶口、實際損失的票據、月收入、誤工時間、傷殘等級、被撫養人年齡、當地統計資料等綜合計算,在對方車輛交強險限額內的部分由保險公司全額賠償,超過部分肇事方賠償。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人身損害賠償範圍】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三、責任方墊付醫藥費相關規定

凡是在交通事故中承擔全責的一方,經交警對責任的認定初步,或是已經作出了認定後,就應該有義務作行為無責方墊付部分費用,以利於事故的善後處理。尤其是對於造成了人身傷害的事故,作為交強險的一萬元的醫療費用,只要是責任方提出要求,保險公司都是會同意,在大多數案子中墊付前期的費用的。

拒絕事先墊付醫藥費的情況很常見,即使肇事方全責,也有很多司機就是不墊付醫療費,對於傷者來說,可以採取找交警協調、督促,交強險墊付1萬元醫療費。但是都沒有強制力,如果就是不墊付,只能到法院起訴,急需醫療費的也可以申請先予執行,如果自己還能夠解決的,就自己先解決,治療終結後一塊起訴。因為打一次官司不容易。願意墊付就墊付,不願意墊付到時候還是要賠償。醫藥費在合理範圍內賠償。

根據上述分析,有關“交通事故責任方不墊付會被起訴嗎”交通事故的責任方墊付醫藥費的問題全憑自願,鑑於打官司有一定的經濟成本且需要花費較大的精力,如果自己有條件還是自己先出醫藥費。等到康復之後連帶所有該賠償的費用一起索要,如果對方拒付可以提起訴訟。本站有線上律師,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歡迎您隨時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