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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傷醫療費誰墊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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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傷醫療費誰墊付

交通事故傷醫療費誰墊付

一般情況下,車方先行墊付的,待交通事故責任劃分後可進行詳細計算;傷者自行墊付,痊癒後根據法律規定理賠;車方和傷者協商墊付,待後期理賠時詳細計算。

如果出現雙方都沒有錢墊付醫藥費的情況,那麼根據《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第31條規定:

保險公司可以向被保險人賠償保險金,也可以直接向受害人賠償保險金。

但是,因搶救受傷人員需要保險公司支付或者墊付搶救費用的,保險公司在接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通知後,經核對應當及時向醫療機構支付或者墊付搶救費用。

非醫保用藥不予賠償嗎

受害人在醫院治療,由醫生根據病情決定用藥,受害人和投保人均無法掌控,若保險公司不能提供有效的證據證明受害人非醫保用藥費用屬於不合理、不必要的治療開支,則應全額承擔包括非醫保用藥在內的賠償責任。

醫保報銷,能不能重複賠償

我國現行法律是否有禁止受害人向醫保部門報銷後再向侵權人行使醫療費的賠付請求權,與侵權人無關。

常見墊付問題

在實際發生交通事故後,事故雙方因墊付醫療費用問題經常產生很大的糾紛,情況也是錯綜複雜,根據辦案經驗和實際操作中經常遇到以下因為醫療費產生的問題:

1、肇事方從事發後就玩消失,拒絕墊付任何費用。

2、肇事方墊付簡單搶救費後玩消失,拒絕支付受傷者任何後期治療費。

3、肇事方對受傷者全額出資治療。

因為發生交通事故後,如有人員受傷,搶救、治療傷者肯定是此時事故首當其衝應當進行的事情,但很多肇事司機會考慮,他到底在此次交通事故中承擔多少責任,而此時交警部門還沒有做出責任劃分,所以不願意墊付醫療費用或者只墊付少量的搶救費用。

這時通常會將交強險範圍內的10000.0元通過保險公司劃撥到醫療機構,但往往對於構成傷殘的傷者治療費是遠遠不夠的,如果肇事司機能急事墊付醫療費是最好的解決方式,但的確也有個別傷者因肇事司機墊付足額費用,致使待交警部門責任認定後自己多出的費用無法要回,照成墊付方較大損失。

按照正常情況發生交通事故,應該肇事者進行先墊付,撞了人先進行搶救人,不要因為人由於雙方不進行墊付,而發展導致傷情變化嚴重,這樣就不划算了,後期處理起來罪行也是不一樣的,發生交通事故是有犯罪認定標準的,大家放心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