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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肇事者前期不墊付醫療費違法嗎

交通事故賠償 閱讀(2.48W)

交通事故肇事者前期不墊付醫療費違法嗎

一、肇事司機不給墊付醫藥費犯法嗎?

1、法律沒有規定,肇事人必須墊付醫藥費。

2、可以自己先墊付。

3、可以通過交警,讓保險公司墊付。

4、可以通過交警,讓事故基金墊付。

且肇事司機不給墊付醫藥費並不犯法,這是屬於民事糾紛,建議向法院起訴肇事司機、車主和保險公司承擔賠償責任;先由承保的保險公司在責任限額範圍內予以賠償,不足部分由肇事者承擔。

二、相關的法律依據: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六條規定:同時投保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以下簡稱“交強險”)和第三者責任商業保險(以下簡稱“商業三者險”)的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當事人同時起訴侵權人和保險公司的,人民法院應當按照下列規則確定賠償責任:

(一)先由承保交強險的保險公司在責任限額範圍內予以賠償;

(二)不足部分,由承保商業三者險的保險公司根據保險合同予以賠償;

(三)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權責任法的相關規定由侵權人予以賠償。

被侵權人或者其近親屬請求承保交強險的保險公司優先賠償精神損害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援。

綜上所述,關於交通事故肇事者前期不墊付醫療費違法嗎,這個問題的答案是否定的,我國目前沒有任何法律規定交通事故的肇事人必須為受傷者墊付醫療費,即使墊付也應在其責任範圍內墊付,同時一定要取得相關的費用票據,對於肇事人不墊付費用的情況,受害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將肇事車輛的駕駛人、車主和保險公司列為共同被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