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車輛交通>交通事故處理>

交通事故有人傷是否要墊付醫藥費

交通事故處理 閱讀(1.45W)

交通事故有人傷是否要墊付醫藥費

一、交通事故有人傷是否要墊付醫藥費?

目前法律上並沒有規定肇事方必須為傷者墊付一部分或全部的醫療費用,所以從法律角度來說,肇事方可以拒絕由他先行墊付另一方醫療費用的要求。費用的確定必須等到交警確定責任之後才能夠計算出來的。

醫療費主要包括掛號費、檢查費、化驗費、手術費、治療費、住院費和藥費等。醫療費可以為住院醫療費,也可以為門診醫療費,但支出的目的在於治療交通事故中的受傷人員、傷殘人員以及搶救傷重死亡人員。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19條規定,醫療費根據醫療機構出具的醫藥費、住院費等收款憑證,結合病歷和診斷證明等相關證據確定。賠償義務人對治療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異議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舉證責任。醫療費的賠償數額,按照一審法庭辯論終結前實際發生的數額確定。器官功能恢復訓練所必要的康復費、適當的整容費以及其他後續治療費,賠償權利人可以待實際發生後另行起訴。但根據醫療證明或者鑑定結論確定必然發生的費用,可以與已經發生的醫療費一併予以賠償。

二、交強險免賠範圍是怎樣的?

1、交強險均不負責賠償和墊付的情形

(一)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交通事故的損失;

(二)被保險人所有的財產及被保險機動車上的財產遭受的損失;

(三)被保險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停業、停駛、停電、停水、停氣、停產、通訊或者網路中斷、資料丟失、電壓變化等造成的損失以及受害人財產因市場價格變動造成的貶值、修理後因價值降低造成的損失等其他各種間接損失;

(四)因交通事故產生的仲裁或者訴訟費用以及其他相關費用。

2、交強險對醫療綱用負責墊付,對其他損失和費用不負責賠償和墊付的情況

(一)駕駛人未取得駕駛資格的;

(二)駕駛人醉酒的;

(三)被保險機動車被盜搶期間肇事的;

(四)被保險人故意製造交通事故的。

不管是保險公司還是交通事故當中的肇事者,都是憑藉受害者提供的醫藥費的花費憑證,然後如實進行報銷的,所以前期強行要求墊付醫藥費的這種行為也沒有什麼法律依據。但是負有責任心的肇事者前期自行自願墊付醫藥費的,後期可以折算在賠償標準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