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順位抵押需要第一抵押人同意嗎?

抵押擔保 閱讀(1.87W)

一、順位抵押需要第一抵押人同意嗎?

順位抵押需要第一抵押人同意嗎?

順位抵押不需要第一抵押人同意,只要是符合我們國家實現抵押權的條件就可以了。順位抵押不需要徵得銀行的同意,只要抵押物的價值要大於債務的金額。

根據《房屋登記辦法》,申請抵押權登記,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1)登記申請書;

(2)申請人的身份證明;

(3)房屋所有權證書或者房地產權證書;

(4)抵押合同;

(5)主債權合同;

(6)其他必要材料。

登記機關應當對申請人的申請進行審查,審查的內容主要包括:抵押物是否符合准許進入抵押交易市場的條件;抵押人提供的房地產權利證明檔案與權屬檔案記錄內容是否相符,查對權屬證書的真偽等,並由稽核人簽字在案。對符合登記條件的應在法定期限核心準登記記入登記簿並頒發他項權利證書。

二、房地產抵押登記基本程式是什麼?

1、抵押登記申請

辦理房地產抵押登記,應當向登記機關提交下列檔案:

(1)房地產抵押登記申請書;

(2)抵押當事人的身份證明或法人資格證明;

(3)抵押合同;

(4)《國有土地使用證》、《房屋所有權證》或《房地產證》;

(5)可以證明抵押人有權設定抵押權的檔案與證明材料;

(6)可以證明抵押房地產價值的資料;

(7)登記機關認為必要的其他檔案。

2、受理申請

審查申請人所提交的檔案是否真實、齊備,申請檔案不符合規定的,不予受理;申請檔案符合規定的,則予受理,給該申請編號並給回執,回執註明所收取的檔案、受理日期和編號。

3、稽核

從房地產登記冊或電腦記錄中查明申請抵押登記的房地產的權利狀況後,審查下列檔案是否真實、齊全和有效:

在我們的日常生活當中現在利用房地產來進行抵押並且獲得貸款的現象是比較多的,而且並不是說一個房地產商只有一個抵押登記的資訊,可能會存在多個抵押登記資訊,在這種情況之下就需要按照順位來實現抵押權,並且並不需要第一順位的抵押權人同意再清償債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