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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順位抵押擔保協議

抵押擔保 閱讀(4.82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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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順位抵押擔保協議

現實生活中,企業在面臨巨大債務的時候,不得不將自己的固定資產進行抵押以緩解債務壓力,同一固定資產除了抵押給銀行進行貸款外,也會抵押給其他債務公司作為第二順位抵押,那麼第二順位抵押擔保協議如何寫呢?接下來本站的小編就為大家解答一下有關第二順位抵押擔保協議的問題。

一、抵押權順位

抵押權的順位,又稱抵押權的順序、次序或者位序,指就同一個抵押物設定數個抵押權時,各個抵押權人優先受償的先後順序,即同一抵押物上數個抵押權之間的相互關係。

抵押權的順位,又稱抵押權的順序、次序或者位序。指就同一個抵押物設定數個抵押權時,各個抵押權人優先受償的先後順序,即同一抵押物上數個抵押權之間的相互關係。抵押權的順序為抵押權人相互之間的關係,為抵押權在實現上的排他效力的重要表現,也是抵押權制度中的重要問題之一。

抵押權順位的變更:抵押權人可以放棄抵押權或者抵押權的順位。抵押權人與抵押人可以協議變更抵押權順位以及被擔保的債券數額等內容,但抵押權的變更,未經其他抵押權人的書面同意,不得對其他抵押權人產生不利影響。

二、第二順位抵押擔保協議

順位抵押協議書

順位(後位)抵押權人:                                            抵押人:

抵押人因需向順位(後位)抵押權人提供坐落於xxxxxxx(門牌)、房屋所有權證號為號的房地產作為抵押物。上述房地產已於年月日抵押給前位抵押權人,等級債權數額為萬元。現抵押雙方根據《xx》xxx約定如下:

1、本抵押權順位(優先受償權益)一直在前位抵押權之後。

2、前位抵押權人申請登出抵押權登記,再次申請抵押權登記的,申請登記的債權數額少於或等於原登記的債權數額的部分,仍為前位抵押權,無需告知順位(後位)抵押人或經其書面同意,前位抵押權人無需與抵押人協議約定抵押權順位(優先受償權益)。

順位(後位)抵押權人簽字(單位公章):

抵押人簽字(單位公章):

年 月 日

以上就是本站的小編為大家整理的有關第二順位抵押擔保協議的具體內容,第二順位抵押也就是同一物權進行第二次抵押,在第二順位抵押擔保協議中,要寫明抵押物,並註明第二順位的受償權益在前位抵押權之後,在進行物權償還時,債權數額高於第一抵押權的無須經第一抵押人知道,更多相關問題您可以諮詢本站揭陽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