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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抵押物第一順位抵押?

抵押擔保 閱讀(2.92W)

一、什麼是抵押物第一順位抵押?

什麼是抵押物第一順位抵押?

第一順位抵押就是第一個抵押的。抵押權順位的變更:抵押權人可以放棄抵押權或者抵押權的順位。抵押權人與抵押人可以協議變更抵押權順位以及被擔保的債券數額等內容,但抵押權的變更,未經其他抵押權人的書面同意,不得對其他抵押權人產生不利影響。

抵押權的順位,又稱抵押權的順序、次序或者位序。指就同一個抵押物設定數個抵押權時,各個抵押權人優先受償的先後順序,即同一抵押物上數個抵押權之間的相互關係。抵押權的順序為抵押人相互之間的關係,為抵押權在實現上的排他效力的重要表現,也是抵押權制度中的重要問題之一。

由順位抵押的定義可知,除了第一順位,還可能有第二順位,第三順位......如何理解順位抵押呢?

打個比方,比如一個價值十萬的財產抵押,第一順位抵押權為四萬,第二順位抵押權為六萬,如果債務人把四萬還了後,第二順位抵押權的六萬就變為第一順位抵押權,債務人還可以再設個抵押。

二、抵押權順位如何變更?

根據《民法典》第四百零九規定,抵押權人可以放棄抵押權或者抵押權的順位。抵押權人與抵押人可以協議變更抵押權順位以及被擔保的債權數額等內容。但是,抵押權的變更未經其他抵押權人書面同意的,不得對其他抵押權人產生不利影響。

債務人以自己的財產設定抵押,抵押權人放棄該抵押權、抵押權順位或者變更抵押權的,其他擔保人在抵押權人喪失優先受償權益的範圍內免除擔保責任,但是其他擔保人承諾仍然提供擔保的除外。

第一順位抵押就是該財產的第一次抵押。比如,一個人去買新房,總共150萬,自己交了50萬首付,向銀行做了抵押貸款100萬,銀行就是該房屋的第一順位抵押人。後來此人因創業需要經營資金,向第三人貸款,第三人就是第二順位抵押人。如果最後此人不能清償債務,將起訴、拍賣此套房屋,銀行作為第一順位人將先受償,第三人在銀行債務清償完畢後,從剩餘房款中扣除自己的債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