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債權債務解答>抵押擔保律師解答>

抵押人可以未經抵押權人同意處分抵押物嗎

抵押擔保律師解答 閱讀(2.48W)

已經登記的不動產、動產抵押權不僅有效且具有對抗第三人的效力,不容否認。但是,這並不能得出未經債權人同意的抵押物轉讓行為當然無效的結論。
抵押物所有權的變更不會導致抵押權的消滅,抵押權繼續存在於轉讓後的抵押物上,依然能夠保證債權的實現。
只有那些已經損害債權人優先受償權的擅自轉讓行為,經債權人主張且經過法院判決認定無效的,方為無效。
【法律依據】根據《民法典》第406條:抵押期間,抵押人可以轉讓抵押財產。當事人另有約定的,按照其約定。抵押財產轉讓的,抵押權不受影響。

抵押人可以未經抵押權人同意處分抵押物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