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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單位發生了童工工傷怎麼辦

工傷保險 閱讀(2.34W)
用人單位發生了童工工傷怎麼辦

一、用人單位發生了童工工傷怎麼辦

童工患病或者受傷的,用人單位應當負責送到醫療機構治療,並負擔治療期間的全部醫療和生活費用。童工傷殘或者死亡的,用人單位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吊銷營業執照或者由民政部門撤銷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用人單位是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的,由有關單位依法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降級或者撤職的行政處分或者紀律處分;用人單位還應當一次性地對傷殘的童工、死亡童工的直系親屬給予賠償,賠償金額按照國家工傷保險的有關規定計算。

二、僱用童工從事危害勞動怎麼處理

僱用童工從事危重勞動罪指違反勞動管理法規,僱用未滿16週歲的未成年人從事超強度體力勞動的,或者從事高空、井下面作業的,或者在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等危險環境下從事勞動,情節嚴重的行為。

本罪的客體是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客觀方面表現為行為人違反勞動管理法規並實施了以下行為:

(1)僱用未滿16週歲的未成年人從事超強度體力勞動的;

(2)僱用未滿16週歲的未成年人從事高空、井作業的;

(3)僱用未滿16週歲的未成年人在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等危險環境下從事勞動,情節嚴重的。

三、可以用童工的企業有哪些

一般情況下禁止企業非法使用童工,特殊情況下如文藝、體育單位經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它監護人同意,可以招用不滿16週歲的專業文藝工作者、運動員。用人單位應當保障被招用的不滿16週歲的未成年人的確身心健康,保障其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文藝、體育單位招用不滿16週歲的專業文藝工作者、運動員的辦法,由國務院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會同國務院文化、體育行政部門制定。

未成年是受國家特別保護的,並且企業也是不可以進行使用不滿十六週歲的未成年。如果使用未成年受到傷害的情況下,用人單位不但要承擔民事賠償責任,還會承擔刑事責任。所以用人單位用工一定要嚴謹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