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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上用人單位不發工資怎麼辦

工資福利 閱讀(2.2W)

遇上用人單位不發工資怎麼辦

許多勞動者都遇到過用人單位不發工資的情況,同時也害怕用人單位不發工資。勞動者為公司、企業創造經濟價值,公司、企業就應該按照合同約定按時支付勞動者工資。那麼。要是遇上用人單位不發工資怎麼辦呢?以下是具體介紹。

遇上用人單位不發工資怎麼辦

勞動者付出勞動後有權得到勞動報酬,這是勞動合同的重要內容。對於違反工資或補償規定的,《勞動合同法》第85條做了專門制裁性規定。

(1)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支付勞動報酬,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2)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支付加班費,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下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3)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經濟補償;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相關規定

根據《關於工資總額組成的規定》(1989年9月30日國務院批准1990年1月1日國家統計局令第1號釋出)的規定,工資總額由下列六個部分組成:

計時工資;計件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加班加點工資;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

計時工資是指按計時工資標準(包括地區生活費補貼)和工作時間支付給個人的勞動報酬。包括:對已做工作按計時工資標準支付的工資;實行結構工資制的單位支付給職工的基礎工資和職務(崗位)工資;新參加工作職工的見習工資(學徒的生活費);運動員體育津貼。

計件工資是指對已做工作按計件單價支付的勞動報酬。包括:實行超額累進計件、直接無限計件、限額計件、超定額計件等工資制,按勞動部門或主管部門批准的定額和計件單價支付給個人的工資;按工會任務包乾方法支付給個人的工資;按營業額提成或利潤提成辦法支付給個人的工資。

獎金是指支付給職工的超額勞動報酬和增收節支的勞動報酬。包括:生產獎;節約獎;勞動競賽獎;機關、事業單位的獎勵工資;其他獎金。

津貼和補貼是指為了補償職工特殊或額外的勞動消耗和因其他特殊原因支付給職工的津貼,以及為了保證職工工資水平不受物價影響支付給職工的物價補貼。

津貼。包括:補償職工特殊或額外勞動消耗的津貼,保健性津貼,技術性津貼,及其他津貼。

物價補貼包括:為保證職工工資水平不受物價上漲或變動影響而支付的各種補貼。

加班加點工資是指按規定支付的加班工資和加點工資。

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包括:根據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因病、工傷、產假、計劃生育假、婚喪假、事假、探親假、定期休假、停工學習、執行國家或社會義務等原因按計時工資標準或計時工資標準的一定比例支付的工資;附加工資、保留工資。

用人單位不按時或不足額支付勞動者工資的,屬於違約情況,此時我國法律規定可以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支付勞動報酬,逾期不支付的,可以對用人單位加處賠償金。要是您遇到了用人單位不支付工資的情況,請及時與本站的線上律師進行聯絡,我們會幫助您維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