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法律顧問>法律>

用人單位不肯發工資怎麼辦

法律 閱讀(2.31W)
用人單位不肯發工資怎麼辦

對於每一位的勞動者而言,憑藉自己的勞動成果獲得報酬是一件開心的事。而每每員工去公司面試,最關心的一個核心就是公司對於員工的工資水平和員工福利待遇。現在的福利待遇指企業為了保留和激勵員工,福利是非現金形式的報酬,而津貼是以現金形式固定發放的。工資的及時發放以及福利的保障是提高員工工作積極性最為有效的方法。

用人單位不肯發工資怎麼辦

精選律師 · 講解例項

用人單位不肯發工資怎麼辦
遇用人單位拖欠工資的,可以到勞動部門的保障監察大隊投訴,也可直接申請勞動仲裁。首先應該到所在市區的勞動局對你公司進行投訴,勞動監察大隊會對此立案,留下你的基本資料。然後去你公司調查瞭解,事情屬實他們會出面調解,並警告你公司的行為已違反勞動法,遇到拒不執行的公司他們會強制執行。單位拖欠工資是一個常見的問題,勞動者可以通過下面的方法解決:
1、到勞動行政部門舉報(通常是勞動管理監察大隊)。
2、也可以直接申請仲裁(仲裁費用200-300元,如果你勝了全部由公司負擔)。
3、如果對仲裁結果不滿意可以在拿到仲裁書後15天之內到法院起訴。
4、根據國家規定在仲裁或訴訟的時候,你可以要求除在規定的時間內全額支付勞動者工資報酬外,還需加發相當於工資報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