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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簽勞動合同是否可以隨時辭職?

勞動關係 閱讀(1.47W)

沒簽勞動合同是否可以隨時辭職?

一、沒簽勞動合同是否可以隨時辭職?

企業與員工沒有簽訂合同的話,企業與員工任何一方都可以隨時終止勞動關係,意味著企業可以隨時辭退員工,員工也可以隨時提出辭職的。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未按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勞動條件;

2、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

3、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

4、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5、用人單位以欺詐、脅迫等手段簽訂勞動合同,致使勞動合同無效或部分無效的;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二、沒簽勞動合同怎麼賠償?

如果用人單位沒和勞動者籤合同,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受到侵犯,那麼就應該得到雙倍工資的補償,用人單位違反勞動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應當自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在實踐中, 未簽訂勞動合同,索要雙倍工資一般只支援11個月,那麼多於11個月未籤合同該如何主張雙倍工資,當然也有救濟手段,可以以用人單位違反法律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要求單位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有的仲裁委是不受理的,可以直接到法院起訴。

三、申請勞動仲裁的時效是多久?

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前款規定的仲裁時效,因當事人一方向對方當事人主張權利,或者向有關部門請求權利救濟,或者對方當事人同意履行義務而中斷。從中斷時起,仲裁時效期間重新計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當理由,當事人不能在本條第一款規定的仲裁時效期間申請仲裁的,仲裁時效中止。從中止時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時效期間繼續計算。勞動關係存續期間因拖欠勞動報酬發生爭議的,勞動者申請仲裁不受本條第一款規定的仲裁時效期間的限制;但是,勞動關係終止的,應當自勞動關係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綜上所述,員工入職後一個月內,公司就應該同其簽訂勞動合同,這是強制規定的。如果未籤合同,員工隨時辭職都可以,即便是給公司造成損失,員工也不用承擔責任。超過入職一個月未籤合同的,從入職次月開始,公司應該支付雙倍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