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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者簽訂合同後可以辭職嗎 | 什麼情況下可以隨時提出辭職

勞動合同 閱讀(6.44K)

一、簽訂合同後可以辭職嗎

勞動者簽訂合同後可以辭職嗎?什麼情況下可以隨時提出辭職?

勞動者辭職有幾種形式:一是協商;二是提前30天書面通知;三是因單位過錯而隨時提出辭職。

如果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協商一致,則可提出辭職。如果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3日通知用人單位即可。如果勞動者已經過了試用期,則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即可,這條規定明確賦予了職工辭職的權利,這種權利是絕對的,勞動者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無須任何實質條件,只需要履行提前通知的義務(即提前30日書面通知用人單位),不用單位批准。但用人單位不承擔經濟補償。也就是說勞動者在書面通知用人單位後還應繼續工作至少三十天,這樣便於用人單位及時安排人員接替其工作,確 保正常的工作秩序,避免因解除勞動合同影響企業的生產經營活動,給用人單位造成不必要的損失。同時,這樣也使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合法化。否則,將會構成違 法解除勞動合同,而將可能承擔賠償責任。

二、什麼情況下可以隨時提出辭職

因單位過錯而隨時提出辭職的條件包括以下幾點:

1、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2、用人單位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3、用人單位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4、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5、用人單位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勞動者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6、用人單位在勞動合同中免除自己的法定責任、排除勞動者權利的;

7、用人單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

8、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

9、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

10、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以上就是勞動者簽訂合同後可以辭職嗎的相關內容,從中我們可以看出,勞動者與單位簽訂合同後是可以辭職的,但是辭職也必須合法合規。如果您的辭職合法合規,但是單位仍不同意,或者您在辭職的過程中與用人單位產生糾紛,可以聯絡本站的專業律師。更多相關知識您可以諮詢本站寧夏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