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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勞動合同是否可以隨時辭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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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勞動合同是否可以隨時辭職?

一、沒有勞動合同是否可以隨時辭職?

沒有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勞動者可以隨時終止勞動關係,隨時辭職都行。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2、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3、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公司應在員工入職起一個月內與員工簽訂書面勞動合同,若沒有簽訂書面勞動合同,應從第二個月起支付員工雙倍工資。但要注意一年的訴訟時效問題,雙倍工資的請求訴訟時效是逐月失效的。在試用期內,員工提前3天書面形式提出離職就可以,若過了試用期,員工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就行了。

二、沒簽合同員工辭職後可以拿到哪些賠償?

1、員工應付的勞動報酬;

2、從建立勞動關係起一個月內沒簽勞動合同,公司還要依法支付一年內的雙倍工資。

具體而言,就是從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內,公司還是沒簽勞動合同的,不僅要按規定支付應付的工資,還要額外支付增加一倍的工資作為懲罰性賠償,並且支付時間最長是十一個月,可以向勞動局投訴或者申請勞動仲裁以及提起訴訟主張權益。

三、員工辭職的程式是怎樣的?

1、試用期內的員工辭職,需書面提交辭職報告書給用人單位,辦妥《離職報告表》,用人單位書面通知企業人才市場,再予以工資結算,擅自離開者,視為自動放棄工資;

2、正式員工辭職,則需書面提交辭職報告書給用人單位人事部稽核批准,用人單位書面通知企業人才市場,然後再辦妥《離職報告表》再予以工資結算,擅自離開者,視為自動放棄工資。不給以辦理相關人事、社保關係轉移。

綜上所述,企業錄用新職工,如果不簽訂勞動合同,超過一個月企業就違法,這樣,職工隨時辭職都是允許的,不受通知義務的束縛。職工辭職的同時,可以要求企業結清工資,並按照工作時間支付雙倍工資補償,申請仲裁的,準備好能夠證實事實勞動關係的證據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