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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假連續工齡是什麼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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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假連續工齡是病假工資計算規定中關於連續工齡的概念,是指該員工在本單位的實際工作工作年限。

病假連續工齡是什麼意思

企業職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需要停止工作醫療時,根據本人實際參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單位工作年限,給予三個月到二十四個月的醫療期:

(一)實際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單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為三個月,五年以上的為六個月。

(二)實際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單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為六個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為九個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為十二個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為十八個月;二十年以上的為二十四個月。

《勞動保險條例實施細則修正草案》第三條 凡在實行勞動保險的企業附屬單位內工作的工人職員及工會的工作人員,不由企業行政方面或資方直接支付工資者, 其生育假期工資、 病傷假期工資及因工死亡喪葬費由支付工資的單位付給;支付工資的單位應按各該單位工人職員的工資總額百分之三繳納勞動保險金 (原在企業工作的工會基層委員會脫離生產的 委員, 其勞動保險金可以免繳),交由企業行政方面或資方一併繳納。工人職員 及工會的工作人員醫療期間的醫藥費用,按勞動保險條例的規定,由企業行政方面或資方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