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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病假工資工齡標準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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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知道,當員工為一個企業工作,並以其發的工資為主要生活來源的這個期間,是計算工齡的,工齡影響著員工的工資、升遷和各種福利待遇,工資更是員工生活的主要來源,那麼,當我們請事假和病假的時候,工資和工齡應怎麼計算呢?下面我們一起來看事病假工資工齡標準。

事病假工資工齡標準是什麼?

一、病假工齡工資標準

(一) 病假工齡標準

工齡開始時間一般是指用工起始時間。實際參加工作年限從首次用工開始計算和在本單位工作年限從入場之日開始計算。

還有種情況是,勞動者受原單位指派或者在原單位安排下到新單位工作,原單位的工作年限合併到新單位的工作年限。《企業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規定》(勞部發﹝1994﹞479號)第三條:企業職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需要停止工作醫療時,根據本人實際參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單位工作年限,給予三個月到二十四個月的醫療期:

①實際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單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為三個月;五年以上的為六個月。

②實際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單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為六個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為九個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為十二個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為十八個月;二十年以上的為二十四個月。

(二)病假工資標準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不低於本人標準工資的60%支付員工病假工資,但不得低於最低基本工資的80%。連續休假期內,若有法定節假日或休息日的,應予以剔除。

病假期間的工資一般核算方法為: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不低於本人標準工資的60%支付員工病假工資,但不得低於最低基本工資的80%。

標準工資和基本工資是兩個不同的概念。標準工資包括的工資專案較多,比如獎金、職補啊等等都包括在內。而基本工資就不包括那些名目,基本工資只是正常工作時間的工資。

至於你每月能拿多少病假工資,這還得具體根據你的工資條上的名目來核算。

按患病休養時間計算具體假期工資:

病假期間您的單位仍應當支付您法律所規定的工資,其計算方法如下:

1、 患病六個月以內的(疾病休假工資):

(1)齡不滿二年者,病假工資為前述計算基數的60%;

(2)連續工齡滿兩年不滿四年者,病假工資為前述計算基數的70%;

(3)連續工齡滿四年不滿六年者,病假工資為前述計算基數的80%;

(4)連續工齡滿六年不滿八年者,病假工資為前述計算基數的90%;

(5)連續工齡滿八年及八年以上者,病假工資為前述計算基數的100%。

2、患病六個月以上(疾病救濟費):

(1)連續工齡不滿一年者,疾病救濟費為前述計算基數的40%;

(2)連續工齡滿一年不滿三年者,疾病救濟費前述計算基數的50%;

(3)連續工齡滿三年及三年以上者,疾病救濟費前述計算基數的60%。

病假工資的計算,先按休假時間(以6個月)為標準劃分,再按職工連續工齡劃檔。

具體計算方式為:職工患病休假在六個月內的疾病休假工資計算:

連續工齡<2年者:病假日工資按職工日平均工資的60%計發;連續工齡≥2年且<4年者,病假日工資按職工日平均工資的70%計發;連續工齡≥4年且<6年者,病假日工資按職工日平均工資的80%計發;連續工齡≥6年且<8年者,病假日工資按職工日平均工資的90%計發;

連續工齡≥8年者,病假日工資按職工日平均工資的100%計發。

值得注意的是,連續休假期內,若有法定節假日或休息日的,應予以剔除。職工患病休假在六個月以上的疾病救濟費計算:

連續工齡<1年者,病假期間工資按職工月工資收入的40%計發;連續工齡≥1年且<3年者,病假期間工資按職工月工資收入的50%計發;連續工齡≥3年者,病假期間工資按職工月工資收入的60%計發。

應注意的是,患病停工6個月以上的職工,如領取疾病救濟費低於本企業職工月平均工資40%者,應按40%的標準計發,但不能高於該職工月工資。

值得注意的是,連續休假期內,若有法定節假日或休息日的,應予以剔除。職工患病休假在六個月以上的疾病救濟費計算:連續工齡<1年者,病假期間工資按職工月工資收入的40%計發;連續工齡≥1年且<3年者,病假期間工資按職工月工資收入的50%計發;連續工齡≥3年者,病假期間工資按職工月工資收入的60%計發。應注意的是,患病停工6個月以上的職工,如領取疾病救濟費低於本企業職工月平均工資40%者,應按40%的標準計發,但不能高於該職工月工資。

二、事假工齡工資標準

(一) 事假工齡標準

根據勞動部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企業富餘職工、請長假人員、請長病假人員、外借人員和帶薪上學人員,其社會保險費仍按規定由原單位和個人繼續繳納,繳納保險費期間計算為繳費年限。所以只要是勞動關係存續期間,工齡是算的。

(二)事假工資標準

所謂事假,即員工因為自己的事向單位請的休假。由於事假並非公事,而且也不是國家規定的帶福利性質的假期,所以事假通常是無薪的。

對於員工請事假怎麼扣減工資,目前我國法律沒有明確規定,一般是依據公司規章制度和勞動合同約定,但它有個前提條件:不能逾越法律的強制性和原則性規定。實踐中,勞動者在事假期間,用人單位可以不支付其工資。但根據《關於職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時間和工資折算問題的通知》的規定,日工資=月工資收入&pide;月計薪天數(21.75天)。因此,扣除事假工資的最高限是勞動者的月工資&pide;21.75×事假天數。按照上述規定,肖某可以與單位進行協商,如果自身的合法權益仍然得不到保護,則可以通過司法途徑來獲得幫助。

我國《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15條規定:用人單位不得剋扣勞動者工資。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代扣勞動者工資:

(一)用人單位代扣代繳的個人所得稅;

(二)用人單位代扣代繳的應由勞動者個人負擔的各項社會保險費用;

(三)法院判決、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撫養費、贍養費;

(四)法律、法規規定可以從勞動者工資中扣除的其他費用。

一般公司事假工資計算:

(一)按照事假當月計薪日計算日工資。即將當月工資除以當月計薪日,得出日工資金額。這樣做的缺點是,每月的計薪日不一致,當工作日少的月份請事假扣除的工資會比工作日多的月份多,而在工作日多的月份請事假就相對划算;

(二)按照全年月平均計薪日計算日工資。全年一共52周,有104天休息不計薪,拿365天減去休息的天數,得出261個計薪日,分到12個月,就是21.75天(注意,全年有11個國定假日不工作,卻計薪。因此月平均工作日是20.83天)。這樣做的缺點是,當員工在7、8月這樣工作日較多的月份請很多事假,你會發現他的工資是不夠扣的,而在2、10月這樣國定假較多的月份請全月事假,即使排除國定假薪水,他不用上班也會有工資。

從上面我們可以知道,在勞動關係存續的情況下,請事假和病假工齡是計算的,而在請假工資的方面,事假期間的工資法律並沒有明確規定,但也可以根據《關於職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時間和工資折算問題的通知》來維權,而病假工資根據工齡可以領60%到100%的工資。我們知道,當員工為一個企業工作,並以其發的工資為主要生活來源的這個期間,是計算工齡的,工齡影響著員工的工資、升遷和各種福利待遇,工資更是員工生活的主要來源,那麼,當我們請事假和病假的時候,工資和工齡應怎麼計算呢?下面我們一起來看事病假工資工齡標準。

一、病假工齡工資標準

(一) 病假工齡標準

工齡開始時間一般是指用工起始時間。實際參加工作年限從首次用工開始計算和在本單位工作年限從入場之日開始計算。

還有種情況是,勞動者受原單位指派或者在原單位安排下到新單位工作,原單位的工作年限合併到新單位的工作年限。《企業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規定》(勞部發﹝1994﹞479號)第三條:企業職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需要停止工作醫療時,根據本人實際參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單位工作年限,給予三個月到二十四個月的醫療期:

(1)實際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單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為三個月;五年以上的為六個月。

(2)實際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單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為六個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為九個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為十二個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為十八個月;二十年以上的為二十四個月。

(二)病假工資標準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不低於本人標準工資的60%支付員工病假工資,但不得低於最低基本工資的80%。連續休假期內,若有法定節假日或休息日的,應予以剔除。

病假期間的工資一般核算方法為: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不低於本人標準工資的60%支付員工病假工資,但不得低於最低基本工資的80%。

標準工資和基本工資是兩個不同的概念。標準工資包括的工資專案較多,比如獎金、職補啊等等都包括在內。而基本工資就不包括那些名目,基本工資只是正常工作時間的工資。

至於你每月能拿多少病假工資,這還得具體根據你的工資條上的名目來核算。

按患病休養時間計算具體假期工資:

病假期間您的單位仍應當支付您法律所規定的工資,其計算方法如下:

1、 患病六個月以內的(疾病休假工資):

(1)齡不滿二年者,病假工資為前述計算基數的60%;

(2)連續工齡滿兩年不滿四年者,病假工資為前述計算基數的70%;

(3)連續工齡滿四年不滿六年者,病假工資為前述計算基數的80%;

(4)連續工齡滿六年不滿八年者,病假工資為前述計算基數的90%;

(5)連續工齡滿八年及八年以上者,病假工資為前述計算基數的100%。

2、患病六個月以上(疾病救濟費):

(1)連續工齡不滿一年者,疾病救濟費為前述計算基數的40%;

(2)連續工齡滿一年不滿三年者,疾病救濟費前述計算基數的50%;

(3)連續工齡滿三年及三年以上者,疾病救濟費前述計算基數的60%。

病假工資的計算,先按休假時間(以6個月)為標準劃分,再按職工連續工齡劃檔。

具體計算方式為:職工患病休假在六個月內的疾病休假工資計算:

連續工齡<2年者:病假日工資按職工日平均工資的60%計發;連續工齡≥2年且<4年者,病假日工資按職工日平均工資的70%計發;連續工齡≥4年且<6年者,病假日工資按職工日平均工資的80%計發;連續工齡≥6年且<8年者,病假日工資按職工日平均工資的90%計發;

連續工齡≥8年者,病假日工資按職工日平均工資的100%計發。

值得注意的是,連續休假期內,若有法定節假日或休息日的,應予以剔除。職工患病休假在六個月以上的疾病救濟費計算:

連續工齡<1年者,病假期間工資按職工月工資收入的40%計發;連續工齡≥1年且<3年者,病假期間工資按職工月工資收入的50%計發;連續工齡≥3年者,病假期間工資按職工月工資收入的60%計發。

應注意的是,患病停工6個月以上的職工,如領取疾病救濟費低於本企業職工月平均工資40%者,應按40%的標準計發,但不能高於該職工月工資。

值得注意的是,連續休假期內,若有法定節假日或休息日的,應予以剔除。職工患病休假在六個月以上的疾病救濟費計算:連續工齡<1年者,病假期間工資按職工月工資收入的40%計發;連續工齡≥1年且<3年者,病假期間工資按職工月工資收入的50%計發;連續工齡≥3年者,病假期間工資按職工月工資收入的60%計發。應注意的是,患病停工6個月以上的職工,如領取疾病救濟費低於本企業職工月平均工資40%者,應按40%的標準計發,但不能高於該職工月工資。

二、事假工齡工資標準

(一) 事假工齡標準

根據勞動部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企業富餘職工、請長假人員、請長病假人員、外借人員和帶薪上學人員,其社會保險費仍按規定由原單位和個人繼續繳納,繳納保險費期間計算為繳費年限。所以只要是勞動關係存續期間,工齡是算的。

(二)事假工資標準

所謂事假,即員工因為自己的事向單位請的休假。由於事假並非公事,而且也不是國家規定的帶福利性質的假期,所以事假通常是無薪的。

對於員工請事假怎麼扣減工資,目前我國法律沒有明確規定,一般是依據公司規章制度和勞動合同約定,但它有個前提條件:不能逾越法律的強制性和原則性規定。實踐中,勞動者在事假期間,用人單位可以不支付其工資。但根據《關於職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時間和工資折算問題的通知》的規定,日工資=月工資收入&pide;月計薪天數(21.75天)。因此,扣除事假工資的最高限是勞動者的月工資&pide;21.75×事假天數。按照上述規定,肖某可以與單位進行協商,如果自身的合法權益仍然得不到保護,則可以通過司法途徑來獲得幫助。

我國《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15條規定:用人單位不得剋扣勞動者工資。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代扣勞動者工資:

(一)用人單位代扣代繳的個人所得稅;

(二)用人單位代扣代繳的應由勞動者個人負擔的各項社會保險費用;

(三)法院判決、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撫養費、贍養費;

(四)法律、法規規定可以從勞動者工資中扣除的其他費用。

一般公司事假工資計算:

(一)按照事假當月計薪日計算日工資。即將當月工資除以當月計薪日,得出日工資金額。這樣做的缺點是,每月的計薪日不一致,當工作日少的月份請事假扣除的工資會比工作日多的月份多,而在工作日多的月份請事假就相對划算;

(二)按照全年月平均計薪日計算日工資。全年一共52周,有104天休息不計薪,拿365天減去休息的天數,得出261個計薪日,分到12個月,就是21.75天(注意,全年有11個國定假日不工作,卻計薪。因此月平均工作日是20.83天)。這樣做的缺點是,當員工在7、8月這樣工作日較多的月份請很多事假,你會發現他的工資是不夠扣的,而在2、10月這樣國定假較多的月份請全月事假,即使排除國定假薪水,他不用上班也會有工資。

從上面我們可以知道,事病假工資工齡標準是,在雙方勞動關係存在的情況下,請事假和病假工齡都是計算的,而在請假工資的方面,事假期間的工資法律並沒有明確規定,但也可以根據一些日工資的相關規定來進行維權,而病假工資根據工齡大小可以領到平時工資的60%到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