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工資服務>工齡>

上海病假工資與連續工齡有什麼關係

工齡 閱讀(7.46K)

一、上海病假工資與連續工齡有什麼關係

上海病假工資與連續工齡有什麼關係

根據相關規定,職工疾病或非因工負傷連續休假的,連續休假在6個月以內的,企業應按下列標準支付疾病休假工資:連續工齡不滿2年的,按本人工資的60%計發;連續工齡滿2年不滿4年的,按本人工資的70%計發;連續工齡滿4年不滿6年的,按本人工資的80%計發;連續工齡滿6年不滿8年的,按本人工資的90%計發;連續工齡滿8年及以上的,按本人工資的100%計發。以上所指的連續工齡,均指勞動者在本單位的工作年限。

同時,企業支付職工疾病休假期間的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不得低於當年本市企業職工最低工資標準的80%。

《企業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規定》第三條:企業職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需要停止工作醫療時,根據本人實際參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單位工作年限,給予三個月到二十四個月的醫療期:

(一)實際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單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為三個月;五年以上的為六個月。

(二)實際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單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為六個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為九個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為十二個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為十八個月;二十年以上的為二十四個月。

二、病假工資基數的確定

在制度工作日內請病假的日工資計算:按以下原則確定的計算基數除以發生當月的計薪日。

1、勞動合同有約定的,按不低於勞動合同約定的勞動者本人所在崗位(職位)相對應的工資標準確定。集體合同(工資集體協議)確定的標準高於勞動合同約定標準的,按集體合同(工資集體協議)標準確定。

2、勞動合同、集體合同均未約定的,可由用人單位與職工代表通過工資集體協商確定,協商結果應簽訂工資集體協議。

3、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無任何約定的,假期工資的計算基數統一按勞動者本人所在崗位(職位)正常出勤的月工資的70%確定。

按以上原則計算的假期工資基數均不得低於本市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上海病假工資連續工齡等方面的問題如上所述。通過上文可以得知的是病假期間的工資和工齡是有一定的聯絡的,但是國家並沒有針對病假工資與工齡之間進行一定的規範,因此,在病假期間的工資和工齡方面的要求還是要看用人單位是如何進行規範的,並無統一的硬性要求。以上就是本站小編整理的內容。本站有線上律師,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歡迎您隨時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