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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施工擾民糾紛怎樣解決

工程安全事故糾紛 閱讀(1.29W)
工程施工擾民糾紛怎樣解決
工程施工方在施工過程中,因噪音、灰塵等問題對周圍居民造成干擾在所難免,因此居民與施工方產生糾紛的,有以下解決方式。
一、已經發生糾紛了的,施工方一方面應當積極採取解決措施,如承擔民事賠償責任等,但實際中也要防止一些居民基於不合理的要求進行過度維權、阻礙正常施工進行的,因而增加成本。因此必要的安保措施應當做好,安裝監控、加強保安等。
二、施工方應當採用先進的裝置,儘量減少噪音、揚塵等對居民的影響,並與業主協商,相互諒解,可通過村集體、居委會或業主委員會與居民溝通、協商,此過程施工方應當要展示出其誠意。
三、施工方要爭取當地政府的支援與配合,發生糾紛應當請求政府相關部門出面進行調解。
為儘量避免這一類糾紛的發生,在施工前應當做好相應的預防措施,提前與居民溝通、協商,對施工中可能產生但又不能避免的情形,應當向居民解釋清楚,並應當做好防護措施,以求減少對居民的影響。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噪聲汙染防治條例》第七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保護環境不受噪聲汙染的義務,有對造成環境噪聲汙染的單位和個人進行檢舉、控告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