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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村通公路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怎麼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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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村村通公路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怎麼解決?

村村通公路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怎麼解決?

解決當事人間的合同爭議,有四種可以選擇的途徑,即和解、調解、仲裁和訴訟。和解是指當事人自行協商解決因合同發生的爭議。調解是指在第三人的主持下協調雙方當事人的利益,使雙方當事人在自願的基礎上解決爭議的方式。

用和解或調解的方式能夠便捷地解決爭議,省時、省力,又不傷雙方當事人的和氣,因此提倡解決合同爭議首先運用和解或調解的方式。和解或調解是在當事人自願的原則下進行的,一方當事人不能強迫對方當事人接受自己的意志,第三人也不能強迫調解。當事人不願和解、調解或者和解、調解不成功的,可以根據達成的仲裁協議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涉外合同的當事人不僅可以約定向中國的仲裁機構申請仲裁,也可以約定向國外的仲裁機構申請仲裁。仲裁具有當事人自願、程式簡捷、專家斷案、氣氛平和、保密性強、裁決具有終局效力等特點,是解決合同爭議的重要途徑。當事人沒有訂立仲裁協議或者仲裁協議無效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通過訴訟解決合同爭議。

二、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容易出現哪些方面的糾紛?

工程施工中容易出現合同糾紛,這些糾紛爭議焦點主要突出表現在七個方面:

1、施工合同的效力問題;

2、合同無效是否應進行結算;

3、備案合同和“補充協議”即黑白合同不一致,在結算時應採納哪一份合同作為結算的依據問題;

4、對於建設部推薦施工合同版本通用條款中涉及的發包方逾期不結算是否視為認可送審價的問題;

5、工程款結算採取何種標準的問題;

6、訴訟中,造價司法鑑定(司法審價)的範圍;

7、關於工程質量、工期、農民工利益等問題。

在我們的日常生活當中,現在關於工程施工方面的問題是很容易發生一些糾紛的,如果說發生糾紛的話是可以選擇和解,調解,仲裁,或者是訴訟的方式來進行解決的,而不管通過哪種方式來解決的話,提醒注意的就是需要向人民法院或者是仲裁機構提交大量的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