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義務。
這個業主與業主之間的糾紛,基層的社群委員會可以調解。物業公司接收業主委託提供物業服務。處於公立心,也可以本著鄰里和睦的角度參與相互溝通。
具體法定責任,物業公司沒有被賦予這種權力。對於相互之間的矛盾,兩家業主都找到物業讓說出解決辦法,物業公司是經營性企業,不是法律服務機構,不能要求一方必須怎樣不能怎樣。在處理鄰里矛盾時,基層社群就有調解員,可以試試。
物業管理公司的職責是什麼
1、在物業管理部主任領導下,具體行使管理、監督、協調服務的職能。
2、負責管理公司清潔、綠化、治安、維修、接待、回訪等項服務工作。
3、全面掌握區域物業公共設施、裝置的使用過程。
4、協調主任送發物業管理方面的檔案。
5、參加主任主持的部門例會,總結當月工作,制訂下月計劃。
6、負責發現運作中不合格的服務專案,進行跟蹤、驗證,處理業戶投訴。
7、收集有價值的物業資訊,為推動公司物業管理工作的發展出謀劃策。
8、負責公司業戶接待工作,做到儀表端莊、態度和藹、熱情大方、反應敏捷、處事穩健。
9、負責為業戶辦理入夥、入住、裝修手續。
10、按接待來訪規定,做好來訪登記,對電話預約的來訪要及時通知有關領導或部門,對突然來訪者,要報告有關領導或部門後,再約時間接待。
11、負責接待及處理業戶諮詢、投訴工作,並定期進行回訪。
12、負責為公司業戶商務、票務收發等項服務工作。
13、完成辦公室臨時交辦的工作。
當在小區居住的時候,都是需要繳納物業費,而當業主繳納了物業費,物業也需要對業主負責任,如小區環境的維護,小區設施的維護,以及小區業主的安保問題,都是要負責的,但是業主之間如果產生糾紛,這就不屬於物業的義務了。需要業主自行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