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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業公司有義務解決業主糾紛嗎?

物業糾紛 閱讀(2.7W)

一、物業公司有義務解決業主糾紛嗎?

物業公司有義務解決業主糾紛嗎?

物業公司實際上沒有義務解決業主糾紛。物業公司接收業主委託提供物業服務,物業公司本著鄰里和睦的角度參與相互溝通。具體法定責任,物業公司沒有被賦予這種權力。特別相互之間的矛盾,兩家業主都找到物業讓說出解決辦法,物業公司是經營性企業,不是法律服務機構,不能要求一方必須怎樣不能怎樣。

二、解決物業糾紛的幾種方式

(一)業主與物業管理公司協商解決

《民法典》中已經對業主、業主委員會及物業管理公司之間的權利和義務作出了明確規定,業主和物業管理公司可以依據有關的法律、法規以及管理規約和物業管理合同的規定,自願平等地進行磋商,進而解決管理糾紛。

(二)由第三人調解

這是指業主與物業管理公司可以將糾紛提交給第三人,由第三人來主持雙方進行協商,促成雙方在自願平等的基礎上達成調解協議。一般調解可分為民間調解、行政調解和司法調解三種,比如可以由物業公司所在地的人民調解委員會進行調解。

(三)提交仲裁機關仲裁

這是指業主與物業管理公司雙方發生糾紛後,根據我國《仲裁法》第4條的規定,依照物業管理公司中的仲裁條款或者糾紛發生後自願訂立的仲裁協議,將糾紛提請有管理權的仲裁機構即物業管理公司所在地的仲裁委員會進行裁決以解決糾紛。

(四)投訴

業主與物業管理公司發生糾紛時,業主可以根據《物業管理條例》第49條,向其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投訴。

(五)提起訴訟

業主通過以上四種方式仍無法解決糾紛時可以將糾紛訴至法院或直接向當地人們法院起訴,請求法院依法行使審判權以解決糾紛。

一般來說業主之間產生鄰里糾紛也是比較常見的情況,通常這種情況是不在物業公司的管理範圍之內的,但是也會進行相應的調解工作,爭取將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實在無法調解成功的,可以向法院進行起訴,按照一般民事糾紛的訴訟程式進行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