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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主和物業的糾紛向哪投訴

物業糾紛 閱讀(2.3W)

一、業主和物業的糾紛向哪投訴?

業主和物業的糾紛向哪投訴

業主和物業的糾紛可以向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投訴。

《物業管理條例

第五條

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全國物業管理活動的監督管理工作。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物業管理活動的監督管理工作。

二、物業糾紛怎麼起訴?

1、準備好民事訴訟狀。

2、到具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並提交相關的證據材料。

3、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準時出席參與訴訟活動。

4、若不服一審判決或裁定,應在接到判決書後15天內或接到裁定書後10天內向原審人民法院或上一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並遞交上訴狀。

三、應該如何預防物業糾紛?

1、完善相關立法,使之更具適用性和可操作性。訴訟解決往往都是事後救濟,只能治標。建議有關部門積極介入,儘快制定相應的實施細則。在司法中要研究實施中出現的迫切需要解決的難題,完善相應的法規政策,以利於司法統一,才能最終對物業管理糾紛防患於未然。

2、加強對物業管理知識的宣傳。物業糾紛的起源,表面上看似乎是收費與服務問題,其實根源在於人們對物業服務的思想觀念錯位。加強對法律法規的宣傳,使廣大業主明確應盡的權利和義務,樹立“花錢買服務”的物業消費意識。

3、加強對物業管理企業的監督管理,嚴把物業管理公司的准入門檻。建立對物業管理企業的監督管理約束機制,對於服務能力差、業主投訴多的物業管理公司,可責令其停業整頓。通過多種形式、多種渠道督促物業管理公司加強自身建設,提高服務質量。建立“以質論價、質價相符、合同約定”的服務收費體系,加快物業管理誠信體系建設。

4、積極推動小區業主委員會的建立及有序運作。政府職能部門、開發商、物業管理企業積極配合協調,及時推動組建業主委員會,併為其有序運作,發揮職能作用提供便利和保障。教育廣大業主通過業主委員會來維護自己的權益,而不是簡單的拒交物業費。在業主委員內部建立業主與物業管理企業之間糾紛的自行排解機制,通過和諧手段來解決糾紛,逐步建立良好的互信氛圍。

5、建立物業管理糾紛快速處理通道。

物業糾紛形成的原因非常多,有些物業糾紛的具體情況也很複雜,總之,並非所有的物業糾紛都能向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投訴。如果業主的某些行為已經違反了物業服務管理合同的相關條款,房管局不會直接對業主進行行政處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