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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主跟物業有糾紛怎麼投訴

物業糾紛 閱讀(2.15W)

一、業主跟物業有糾紛怎麼投訴?

業主跟物業有糾紛怎麼投訴

物業糾紛可以向房管局投訴。

《物業管理條例》

第五條

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全國物業管理活動的監督管理工作。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物業管理活動的監督管理工作。

第六十三條

違反本條例的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給予警告,並按照本條第二款的規定處以罰款;所得收益,用於物業管理區域內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的維修、養護,剩餘部分按照業主大會的決定使用:

(一)擅自改變物業管理區域內按照規劃建設的公共建築和共用設施用途的;

(二)擅自佔用、挖掘物業管理區域內道路、場地,損害業主共同利益的;

(三)擅自利用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進行經營的。個人有前款規定行為之一的,處1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的罰款;單位有前款規定行為之一的,處5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六十四條

違反物業服務合同約定,業主逾期不交納物業服務費用的,業主委員會應當督促其限期交納;逾期仍不交納的,物業服務企業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六十五條

業主以業主大會或者業主委員會的名義,從事違反法律、法規的活動,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構成犯罪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

二、小區物業糾紛的特點有哪些?

(一)物業糾紛案件數量增長幅度較快,收案量總體呈逐年上升趨勢。隨著住房商品化和住房管理市場化發展,人們對居住條件和生活環境的要求日益提高,對物業管理質量的要求也相應提高,物業糾紛隨之增多。尤其是業主以物業服務質量與物業服務合同不相符為由拒絕繳納物業費引發的物業服務合同糾紛逐年上升,但在經歷了飛速增長階段後增幅逐漸趨於平穩。物業糾紛案件總體呈逐年上升趨勢,業主委員會代表業主維權,起訴物業服務企業的案件不斷增多。

(二)案件型別相對集中,群體訴訟多,社會影響大。物業服務企業起訴業主催繳物業管理費的案件平均佔比97%以上,為主要案件型別,其餘一小部分涉及小區內的財產侵權糾紛、小區車位、車輛管理糾紛、小區內的維修糾紛及業主撤銷權糾紛等。物業糾紛產生的原因,通常是物業管理費的繳納、物業服務質量等涉及全體業主利益的共性問題,在發生糾紛時,業主對糾紛達成一定的共識,有時會以某一小區為單位,通過群體性行為的方式進行訴訟,具有群體性糾紛的潛在因素,社會影響面較大。

(三)被告多為業主,物業服務企業勝訴率高。作為物業糾紛案件主要型別的物業服務合同糾紛案件,多數由物業服務企業提起訴訟,勝訴率較高。原因有二:一是業主以物業服務公司提供的物業服務標準不達標為由拒絕繳納物業費,但多數業主的證據意識不足,難以證明其抗辯成立,故其此類抗辯通常不被法院採納;二是物業服務企業作為專業性公司,在起訴前往往有備而來,業主作為被告地位比較被動,收集證據有較大難度,業主的法律意識、法律知識儲備都不如物業服務企業,故業主敗訴的案件多。

(四)物業糾紛案件調解難度大,調解率低。在訴訟實踐中,許多業主認為物業服務標準不透明、收費依據不明確、物業服務不到位,在多次與物業服務公司交涉未果的情況下,對物業服務企業產生了積怨,所以拒不繳納物業費。由於該類案件業主與物業服務企業矛盾較為激烈,即使涉及金額不高,雙方也難以達成調解協議。同時,由於涉訟事務往往涉及所在物業業主的共同性利益,物業服務企業擔心調解退讓後導致連鎖反應,這也是他們難以作出讓步的重要原因。因此,該類案件調解難度大,調解率相對低於其他民事案件。

(五)物業糾紛訴訟主體及法律關係複雜,有新型別案件不斷增多的趨勢,審理難度大。物業糾紛案件的訴訟主體既有業主、物業使用人或小區業主委員會,也有物業服務企業、房地產開發企業等,既可能涉及業主與物業使用人的關係、業主或物業使用人與物業服務企業的物業服務合同關係、侵權關係,也可能涉及房地產開發企業與物業服務企業的關係、業主委員會與物業服務企業的關係。從案件型別看,糾紛型別多樣化,新型別案件不斷增多。如有物業服務合同糾紛、業主共有權糾紛、業主撤銷權糾紛、小區車位、車輛管理糾紛及小區內的維修糾紛等多種型別案件。

業主除了可以到房管局投訴物業公司之外,也可以通過業主委員會處理跟物業公司之間的糾紛,如果物業公司的一些所作所為,已經嚴重侵犯到了業主的合法權益,可以根據合同約定,提前終止跟物業公司的服務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