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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主委員會對於物業糾紛不作為業主怎麼起訴

物業糾紛 閱讀(1.44W)

一、業主委員會對於物業糾紛不作為業主怎麼起訴?

業主委員會對於物業糾紛不作為業主怎麼起訴

1、準備好民事訴訟狀。

2、到具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並提交相關的證據材料。

3、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準時出席參與訴訟活動。

4、若不服一審判決或裁定,應在接到判決書後15天內或接到裁定書後10天內向原審人民法院或上一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並遞交上訴狀。”

二、業主委員會不作為怎麼辦?

①憑證據材料向屬地街道、社群、房管反映,要求督促監督履職;

②根據自己小區議事規則發動罷免,要求召開臨時業主大會罷免業委會成員(一般是20%業主提議即可啟動);

三、物業糾紛的訴訟流程是什麼?

1、原告起訴。

2、法院受理後將起訴書副本送達被告。

3、被告在十五日內提交答辯狀,法院在五日內將答辯狀副本送達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辯狀,不影響審理。

4、決定開庭審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當事人並公告。

5、法庭調查階段包括:當事人陳述;告知證人的權利義務,證人作證,宣讀未到庭的證人證言;出示書證、物證和視聽資料;宣讀鑑定結論;宣讀勘驗筆錄。

6、法庭辯論包括:原告及其訴訟代理人發言;被告及其訴訟代理人答辯;第三人及其訴訟代理人發言或者答辯;互相辯論。法庭辯論終結,由審判長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後順序徵詢各方最後意見。

7、法庭辯論終結,應當依法作出判決。判決前能夠調解的,還可以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應當及時判決。

8、判決宣告。

四、物業糾紛的起訴條件是什麼?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一十九條 起訴條件

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係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四)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範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業主委員會本身就有職責依法處理物業糾紛,如果業主委員會不作為,業主也要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依法維護本人合法權益。同時,對於業主委員會這種不作為的行為,也可以要求召開業主大會,罷免業主委員會的成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