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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主和物業發生糾紛找哪個部門投訴?

物業糾紛 閱讀(2.87W)

一、業主和物業發生糾紛找哪個部門投訴?

業主和物業發生糾紛找哪個部門投訴?

根據《物業管理條例》第四十八條的規定,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及時處理業主、業主委員會、物業使用人和物業服務企業在物業管理活動中的投訴。

1、可以向當地房地產管理局物業管理處進行投訴,這個部門是物業行業主管部門;

2、投訴前做好相應工作。儘量不要採取口頭投訴的方式,儘量以書面方式提交;

3、提交前看看您與物業公司簽署的物業管理協議中,物業公司未盡到職責的地方是哪些,證據要充分完整。

二、業主與物業產生糾紛的處理方式有哪些?

1、業主與物業管理公司協商解決

《物業管理條例》中已經對業主、業主委員會及物業管理公司之間的權利和義務作出了明確規定,業主和物業管理公司可以依據有關的法律、法規以及管理規約和物業管理合同的規定,自願平等地進行磋商,進而解決管理糾紛。

2、由第三人調解

這是指業主與物業管理公司可以將糾紛提交給第三人,由第三人來主持雙方進行協商,促成雙方在自願平等的基礎上達成調解協議。一般調解可分為民間調解、行政調解和司法調解三種,比如可以由物業公司所在地的人民調解委員會進行調解。

3、提交仲裁機關仲裁

這是指業主與物業管理公司雙方發生糾紛後,根據我國《仲裁法》第4條的規定,依照物業管理公司中的仲裁條款或者糾紛發生後自願訂立的仲裁協議,將糾紛提請有管理權的仲裁機構即物業管理公司所在地的仲裁委員會進行裁決以解決糾紛。

4、投訴

業主與物業管理公司發生糾紛時,業主可以根據《物業管理條例》第49條,向其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投訴。

5、提起訴訟

業主通過以上四種方式仍無法解決糾紛時可以將糾紛訴至法院或直接向當地人們法院起訴,請求法院依法行使審判權以解決糾紛。

綜合上面所說的,業主和物業產生糾紛那麼就需要及時的解決,對於受害方是可以直接找相關的部門投訴,如果投訴不成功可以利用協商,調解或者是訴訟的方式來進行解決,但前提一定要有合法的證據,這樣才能保障到勝訴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