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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價上漲開發商違約怎麼辦

房屋買賣 閱讀(1.31W)

一、房價上漲開發商違約怎麼辦

房價上漲開發商違約怎麼辦

按照以上《合同法》說明,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雖然房產公司因延期交房構成違約,但其無權解除合同,買方作為守約方有解除合同的權利。但買方並沒有提出解除合同,因此合同依然有效,買方可要求房產公司繼續履行合同,向買方交付約定的商品房,並要求其承擔延期交房的違約責任。

二、合同違約賠償標準最高是多少

根據這一規定,違約金的最高限額不得超過對方的實際損失的百分之三十。按照《合同法》解釋二第二十九條的規定,如果當事人約定的違約金超過造成損失的百分之三十的,應當按照《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條規定,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適當減少。

根據《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條的規定,違約金過高的比較標準為守約方的實際損失,如上所述,實際損失包括直接損失和履行利益損失。《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六條的規定,以調整到實際損失的130%為原則,以體現違約金的懲罰性。法律對於違約金的最高限度並沒有明確的規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一百二十一條規定“當事人約定的定金數額超過主合同標的額百分之二十的,超過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援。”

《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條規定 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約定的違約金低於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於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適當減少。當事人就遲延履行約定違約金的,違約方支付違約金後,還應當履行債務。

不管是買房的人還是賣房的人都不可以違約,不過非要違約的情況下,就得為違約付出相對大的代價。違約金的支付也是有法定的時間期限的,沒有在規定的時間期限支付,會產生滯納金,如果違約的一方一直不支付,可以起訴讓法院強行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