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濟南認罪認罰從寬的條件是什麼?

刑事犯罪辯護 閱讀(2.41W)

一、濟南認罪認罰從寬的條件是什麼?

濟南認罪認罰從寬的條件是什麼?

對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自願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對指控的犯罪事實沒有異議,同意人民檢察院量刑建議並簽署具結書的案件,可以依法從寬處理。

符合上述4項條件的犯罪嫌疑人和刑事被告人,將獲得依法從簡、從快、從寬處理;速裁程式適用範圍擴大到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罰的案件;犯罪嫌疑人自願如實供述涉嫌犯罪的事實,有重大立功或者案件涉及國家重大利益的,經公安部或最高檢批准,偵查機關可以撤銷案件,檢察院可作出不起訴決定。

二、認罪認罰從寬制度的內容有哪些?

認罪認罰從寬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願如實供述自己的犯罪,對於指控犯罪事實沒有異議,同意檢察機關的量刑意見並簽署具結書的案件,可以依法從寬處理。

從寬分為實體上從寬和程式上從簡兩方面。對認罪認罰案件,屬於基層法院所管轄的可能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案件,被告人認罪認罰可以適用速裁程式進行審判。對於基層法院管轄可能判處三年以上有期徒刑刑罰的案件,可以適用簡易程式。在審理當中,被告人對程式適用提出異議的,或者有其他不宜簡化審理情形的,人民法院依法轉為普通程式進行審理。這是程式上的從寬。

實體上,檢察機關根據犯罪事實和對社會危害程度以及認罪認罰的情況,依法提出從寬處罰的量刑建議,人民法院在做出判決時一般應採納人民檢察院指控的罪名和量刑建議,但是如果被告人不構成犯罪,或者不應當追究刑事責任,或者違背意願認罪認罰,否認指控犯罪事實,或者指控的罪名跟人民法院審理的罪名不一致,以及有其他可能影響公正審判情形的除外。

綜上所述,寬嚴相濟是我國的刑事政策之一,最高檢在一些城市試點認罪認罰從寬辦案制度,濟南就是其一。嫌疑人被捕後如實招供,同意檢察院量刑並簽訂具結書,法院可以啟動簡易程式,對嫌疑人從輕處罰,如果是被判拘役的,執行從寬後,判緩刑的機率比較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