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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認罪認罰從寬處理是什麼意思?

刑事犯罪辯護 閱讀(2.55W)

關於認罪認罰從寬處理是什麼意思?

俗話說,坦白從寬,抗拒從嚴。如果您涉及到一些法律問題應該如實說出自己說知道的,不應該進行隱瞞。那麼,您對法院判決中“關於認罪認罰從寬處理是什麼意思?”是否理解呢?接下來小編就為您收集了這方面的知識,希望對您有幫助。

關於認罪認罰從寬處理是什麼意思?

認罪認罰從寬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願如實供述自己的犯罪,對於指控犯罪事實沒有異議,同意檢察機關的量刑意見並簽署具結書的案件,可以依法從寬處理。

從寬分為實體上從寬和程式上從簡兩方面。對認罪認罰案件,屬於基層法院所管轄的可能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案件,被告人認罪認罰可以適用速裁程式進行審判。對於基層法院管轄可能判處三年以上有期徒刑刑罰的案件,可以適用簡易程式。

在審理當中,被告人對程式適用提出異議的,或者有其他不宜簡化審理情形的,人民法院依法轉為普通程式進行審理。這是程式上的從寬。實體上,檢察機關根據犯罪事實和對社會危害程度以及認罪認罰的情況,依法提出從寬處罰的量刑建議,人民法院在做出判決時一般應採納人民檢察院指控的罪名和量刑建議,但是如果被告人不構成犯罪,或者不應當追究刑事責任,或者違背意願認罪認罰,否認指控犯罪事實,或者指控的罪名跟人民法院審理的罪名不一致,以及有其他可能影響公正審判情形的除外。

但是從保障人權和確保司法公正角度,對以下幾類案件是不適用的:

一種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屬於尚未完全喪失辨認或者控制自己行為能力的精神病人;

二是未成年人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他們的代理人和辯護人對未成年人認罪認罰有異議的;第三種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不構成犯罪,以及有其他不宜適用的情形。

綜上所述,認罪認罰是犯罪嫌疑人或者是被告承認了自己的罪行,但是前提是自願的,主動提出的,並且簽字認罪認罰,法院為此會考慮減刑等問題。以上就是關於“關於認罪認罰從寬處理是什麼意思?”的相關內容。相關的案件讓專業律師幫忙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