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勞動糾紛解答>勞動爭議律師解答>

僱主如何避免僱工索賠

勞動爭議律師解答 閱讀(1.78W)

在僱傭關係中僱工在從事僱傭活動中遭受人身損害,僱主應當承擔賠償責任,不能逃避。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一條,用人單位的工作人員因執行工作任務造成他人損害的,由用人單位承擔侵權責任。用人單位承擔侵權責任後,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的工作人員追償。
勞務派遣期間,被派遣的工作人員因執行工作任務造成他人損害的,由接受勞務派遣的用工單位承擔侵權責任;勞務派遣單位有過錯的,承擔相應的責任。

僱主如何避免僱工索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