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醫療糾紛>醫療保險糾紛>

保姆在僱主家生病了僱主承擔醫藥費嗎?

醫療保險糾紛 閱讀(2.76W)

保姆在僱主家生病了僱主承擔醫藥費嗎?

保姆在僱主家生病了僱主承擔醫藥費嗎?

如果保姆與家政公司簽訂勞動合同,作為公司的聘用員工,家政公司派保姆向客戶提供勞務,則由家政公司按勞動關係承擔責任;如果家政公司僅僅是中介,或僱主未通過家政公司直接找的保姆,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11條第1款的規定“僱員在從事僱傭活動中遭受的人身損害,僱主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僱主就要承擔責任。雖然可能是保姆工作失誤,僱主也要承擔無過錯責任。因為,僱主是受益者,保姆是在僱主的家裡工作,僱主不僅應提供安全的設施、條件,還要經常提醒保姆注意安全。除非保姆有重大過失,僱主才能免責。

根據《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相關規定,僱員因勞務或從事僱傭活動而使自身遭受損害的,僱主要承擔無過錯責任,換言之,即使僱主無過錯,也要承擔賠償責任。同時根據《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相關規定,上述情形則適用過錯責任的歸責原則,明確“提供勞務一方因勞務受到損害的,根據雙方各自的過錯承擔相應的責任”。

1、勞務派遣工與派遣單位之間屬於勞動法律關係,依法受《勞動合同法》調整。

2、《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因此,派遣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未與派遣工簽訂勞動合同的,自第二個月起至第十二個月止的十一個月,只要派遣單位仍舊不簽訂勞動合同的,派遣工可以依法要求派遣單位每月支付雙倍工資,即最多可以要求支付十一個月的雙倍工資。

保姆在僱主家生病需要判斷保姆的僱用情況進行賠償。對於簽署了勞動合同的僱傭關係來說,僱主需要按照合同中的規定來賠償相關的醫療費用。對於通過中介進行簽約的僱傭關係,當事人只需要要求中介公司進行醫藥費用賠償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