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橋樑工程質量事故分類是怎麼劃分的

工程質量糾紛 閱讀(2.13W)

不管是什麼建築,在修建完成以後,人們在使用的過程當中,其實最關注的就是對於工程質量上的要求。如果工程質量發生了比較嚴重的事故的話,我國調查部門會根據工程質量事故的等級和分類,對相關人員進行相應的處罰。下面小編就詳細的為大家介紹一下橋樑工程質量事故分類是怎麼劃分的?

橋樑工程質量事故分類是怎麼劃分的

一、橋樑工程質量事故分類是怎麼劃分的?

1、按事故造成損失程度分級

(一)特別重大事故

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傷,或者1億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

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或者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三)較大事故

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四)一般事故

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萬元以上1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以上包括本數,以下不包括本數。)

2、按事故責任分類

(一)指導責任事故

指由於工程指導或領導失誤而造成的質量事故。

(二)操作責任事故

指在施工過程中,由於操作者不按規程或標準實施操作,而造成的質量事故。

(三)自然災害事故

指由於突發的嚴重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造成的質量事故。

3、按質量事故產生的原因分類

(一)技術原因引發的事故

指在工程專案實施中由於設計、施工在技術上的失誤造成的質量事故。

(二)管理原因引發的事故

指在管理上的不完善或失誤引發的質量事故。

(三)社會經濟原因引發的事故

指由於經濟因素及社會上存在的弊端和不正之風導致建設中的錯誤行為,而造成的質量事故。

二、在我國工程質量事故判刑嗎?

1、第六十條違反本條例規定,勘察、設計、施工、工程監理單位超越本單位資質等級承攬工程的,責令停止違法行為,對勘察、設計單位或者工程監理單位處合同約定的勘察費、設計費或者監理酬金1倍以上2倍以下的罰款;對施工單位處工程合同價款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四以下的罰款,可以責令停業整頓,降低資質等級;情節嚴重的,吊銷資質證書;有違法所得的,予以沒收。未取得資質證書承攬工程的,予以取締,依照前款規定處以罰款;有違法所得的,予以沒收。以欺騙手段取得資質證書承攬工程的,吊銷資質證書,依照本條第一款規定處以罰款;有違法所得的,予以沒收。

2、和工程監理單位處合同約定的勘察費、設計費和監理酬金1倍以上2倍以下的罰款;對施工單位處工程合同價款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四以下的罰款;可以責令停業整頓,降低資質等級;情節嚴重的,吊銷資質證書。

3、第六十二條違反本條例規定,承包單位將承包的工程轉包或者違法分包的,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對勘察、設計單位處合同約定的勘察費、設計費百分之二十五以上百分之五十以下的罰款;對施工單位處工程合同價款百分之零點五以上百分之一以下的罰款;可以責令停業整頓,降低資質等級;情節嚴重的,吊銷資質證書。工程監理單位轉讓工程監理業務的,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處合同約定的監理酬金百分之二十五以上百分之五十以下的罰款;可以責令停業整頓,降低資質等級;情節嚴重的,吊銷資質證書。

4、第六十七條 工程監理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責令改正,處5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的罰款,降低資質等級或者吊銷資質證書;有違法所得的,予以沒收;造成損失的,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1)與建設單位或者施工單位串通,弄虛作假、降低工程質量的;

(2)將不合格的建設工程、建築材料、建築構配件和裝置按照合格簽字的。 第六十八條 違反本條例規定,工程監理單位與被監理工程的施工承包單位以及建築材料、建築構配件和裝置供應單位有隸屬關係或者其他利害關係承擔該項建設工程的監理業務的,責令改正,處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降低資質等級或者吊銷資質證書;有違法所得的,予以沒收。

5、第七十四條 建設單位、設計單位、施工單位、工程監理單位違反國家規定,降低工程質量標準,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構成犯罪的,對直接責任人員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關於橋樑工程質量事故的分類是一共分三個部分的。如果說按照質量事故造成的損失程度進行分類的話,分為一般事故、較大事故、重大事故和特別重大事故。同時如果說是按照事故責任來進行劃分的話,也可以分為指導責任,操作責任和自然災害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