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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電工程質量事故分類是怎樣的?

工程質量糾紛 閱讀(8.92K)

不管是何種型別的工程,只有質量的保障,該工程才有存在的價值,為了使得工程的質量得到保障,各工程的責任主體,在工程的修建過程中,都會採取適當的措施,降低事故會發生的概率。立法機關也將工程的事故等級進行了劃分,水電工程質量事故分類是怎樣的?

水電工程質量事故分類是怎樣的?

一、水電工程質量事故分類是怎樣的?

根據《水利工程質量事故處理暫行規定》,工程質量事故按直接經濟損失的大小,檢查、處理事故對工期的影響時間長短和對工程正常使用的影響,分類為一般質量事故、較大質量事故、重大質量事故、特大質量事故。其中:

1、一般質量事故指對工程造成一定經濟損失,經處理後不影響正常使用並不影響使用壽命的事故。

2、較大質量事故指對工程造成較大經濟損失或延誤較短工期,經處理後不影響正常使用但對工程使用壽命有一定影響的事故。

3、重大質量事故指對工程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或較長時間延誤工期,經處理後不影響正常使用但對工程使用壽命有較大影響的事故。

4、特大質量事故指對工程造成特大經濟損失或長時間延誤工期,經處理仍對正常使用和工程使用壽命有較大影響的事故。

5、小於一般質量事故的質量問題稱為質量缺陷。

二、工程質量事故怎麼處理?

(一)工程質量事故發生後,監理工程師可按以下程式進行處理:

1、工程質量事故發生後,總監理工程師應簽發《工程暫停令》,並要求停止進行質量缺陷部位和與其有關聯部位及下道工序施工,應要求施工單位採取必要的措施,防止事故擴大並保護好現場。同時,要求質量事故發生單位迅速按類別和等級向相應的主管部門上報,並於24h內寫出書面報告。

2、監理工程師在事故調查組展開工作後,應積極協助,客觀地提供相應證據,若監理方無責任,監理工程師可應邀參加調查組,參與事故調查;若監理方有責任,則應予以迴避,但應配合調查組工作。

(二)質量事故調查組的職責是:

(1)查明事故發生的原因、過程、事故的嚴重程度和經濟損失情況。

(2)查明事故的性質、責任單位和主要責任人。

(3)組織技術鑑定。

(4)明確事故主要責任單位和次要責任單位,承擔經濟損失的劃分原則。

(5)提出技術處理意見及防止類似事故再次發生應採取的措施。

(6)提出對事故責任單位和責任人的處理建議。

(7)寫出事故調查報告。

3、當監理工程師接到質量事故調查組提出的技術處理意見後,可組織相關單位研究,並責成相關單位完成技術處理方案,並予以稽核籤認。質量事故技術處理方案,一般應委託原設計單位提出,由其他單位提供的技術處理方案,應經原設計單位同意籤認。技術處理方案的制訂,應徵求建設單位意見。

4、技術處理方案核籤後,監理工程師應要求施工單位制定詳細的施工方案設計,必要時應編制監理實施細則,對工程質量事故技術處理施工質量進行監理,技術處理過程中的關鍵部位和關鍵工序應進行旁站,並會同設計、建設等有關單位共同檢查認可。

5、對施工單位完工自檢後報驗結果,組織有關各方進行檢查驗收,必要時應進行處理結果鑑定。要求事故單位整理編寫質量事故處理報告,並稽核籤認,組織將有關技術資料歸檔。

(三)工程質量事故處理報告主要內容:

(1)工程質量事故情況、調查情況、原因分析(選自質量事故調查報告)。

(2)質量事故處理的依據。

(3)質量事故技術處理方案。

(4)實施技術處理施工中有關問題和資料。

(5)對處理結果的檢查鑑定和驗收。

(6)質量事故處理結論。

6、簽發《工程復工令》,恢復正常施工。

可以知道,工程的質量事故,可以被劃分為一般事故、較大、重大以及特大型別的事故,對於民事主體個人來說,在確定自己的權益,是由於工程的質量的緣故,造成了較為嚴重的侵害,並且已經掌握了確切的證據之後,就可以提出救濟請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