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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主委員會小區自治要注意哪些事項

物業糾紛 閱讀(3.17W)

一、業主委員會小區自治要注意哪些事項?

業主委員會小區自治要注意哪些事項

1、遵紀守法。業主委員會的活動必須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政府管理部門的有關規定。遵紀守法是業主委員會自我約束的根本表現。

2、支援配合管理公司開展工作。管理公司雖受聘於業主委員會,業主委員會有權監督管理公司,但也有義務支援管理公司,儘可能為其工作提供方便,應將業主的意見和要求及時向管理公司反饋,協調及增進管理公司與業主之間的關係,幫助管理公司排除工作中的干擾與阻力,為管理公司創造一個寬鬆的工作環境。

3、做業主的宣傳、教育、說服及督促工作。業主委員會向業主公佈宣傳各項管理規章,教育業主自覺遵守管理公約及規章,說服業主理解有關管理收費,督促業生按規定繳納管理費及其他應分攤的費用。

二、業主委員會民間自治組織的職責是什麼?

(一)執行業主大會的決定和決議;

(二)召集業主大會會議,報告物業管理實施情況;

(三)與業主大會選聘的物業服務企業簽訂物業服務合同;

(四)及時瞭解業主、物業使用人的意見和建議,監督和協助物業服務企業履行物業服務合同;

(五)監督管理規約的實施;

(六)督促業主交納物業服務費及其他相關費用;

(七)組織和監督專項維修資金的籌集和使用;

(八)調解業主之間因物業使用、維護和管理產生的糾紛;

(九)業主大會賦予的其他職責。

三、業主大會決定以下事項:

(一)制定和修改業主大會議事規則;

(二)制定和修改管理規約;

(三)選舉業主委員會或者更換業主委員會委員;

(四)制定物業服務內容、標準以及物業服務收費方案;

(五)選聘和解聘物業服務企業;

(六)籌集和使用專項維修資金;

(七)改建、重建建築物及其附屬設施;

(八)改變共有部分的用途;

(九)利用共有部分進行經營以及所得收益的分配與使用;

(十)法律法規或者管理規約確定應由業主共同決定的事項。

業主委員會自治制度現在在我國的法律上是相對空白的,而很多業主委員會當中的這些工作人員,因為缺乏專業的物業管理知識,其實成立起來以後也根本沒有起到太大的作用,如果想要使業主委員會自制發揮到真正的作用,還需要依靠國家法律的支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