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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規定業主委員會可以自治嗎

物業糾紛 閱讀(1.85W)

一、法律規定業主委員會可以自治嗎

法律規定業主委員會可以自治嗎

可以,並且業主自治對物業管理有著十分重要的意義,是物業管理中必不可少的一環,具體表現為以下幾點:

(1)業主自治是物業管理的基礎。建築物的區分所有權的產生和廣大居民社群自治意識的覺醒產生了現在的物業管理制度。所有權是絕對性的權利,它排除了非所有權人對物的干預。無論物業管理企業還是政府都無權干預所有權人對房屋的處分,但是其他共有所有權人卻有權干預業主對房屋共用部分的處分,而這種干預也只能要求該業主不得損害其他業主的利益。因此,涉及共有部分或共用部分而產生的物業管理問題只有業主才有最終的發言權,而物業管理企業只能在業主的授權範圍內開展服務活動。所以,物業管理的基礎是業主自治。

(2)行使業主自治管理權利對於維護物業所有權人和使用權人權益、規範住宅物業管理重要意義。無論是物業管理企業還是其他當事人都有可能出於自身的利益作出對業主不行為,這就使得行使業主自治管理權利對於維護物業所有權人和使用權人權益、規範住業管理有著重要意義。

(3)物業管理作為一種新興的行業,怎樣才能使其健康有序的發展,直接關係到管理公業主之間的關係。強化業主自我保護意識,是不可忽視的一個重要方面。只要加強業主、強化業主自我保護意識,才能迫使物業公司增強透明度,才能增強業主對物業公司的度,才能在物業公司和業主之間建立良好的關係,促進物業行業健康發展。

二、業主自治的概念

業主自治是指在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全體業主,基於建築物區分所有權,依據法律法規的規定和民主原則建立自治組織、確立自治規範,管理本區域內的物業的一種基層治理模式。

業主自治是由於建築物區分所有權制度的確立和發展才成為必要。多層建築或居住小區的共用部位和共用設施的產權由多個區分所有權人共有,但各區分所有權人的要求各異,從而容易導致各種糾紛發生。為了統一意見、便於管理,業主組成管理團體委託其他組織或者自行對小區共用部位和共用設施裝置的維護、公共環境、公共秩序等事項進行自治管理,以避免公共事務無人願管或無人可管情況的發生,保證物業合理使用,使業主有一個良好的生活居住環境。只有業主真正實現自治,物業管理活動才能真正為業主服務,體現業主的利益,從根本上實現物業管理制度的目的。各國物業管理法律制度中,業主自治都是其基本組成部分。我國頒佈了《物業管理條例》,初步確立了以業主大會為核心的業主自治機制。

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七條 【業主自治管理組織的設立及指導和協助】業主可以設立業主大會,選舉業主委員會。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成立的具體條件和程式,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地方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居民委員會應當對設立業主大會和選舉業主委員會給予指導和協助。

業主委員會自治都已經正式在很多小區開始實施了,業主委員會和物業公司的配合也相對比較融洽。但我國對業主自治缺乏明確的立法約束,加之各位業主的個人素質也是參差不齊,在這樣的狀態下,所謂的自治可能只會讓小區的整個管理制度越來越混亂。以上就是本站小編整理的內容。本站有線上律師,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歡迎您隨時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