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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發商逾期數月不交房業主是否能退房

房屋買賣 閱讀(2.24W)

開發商逾期數月不交房,業主可以退房。開發商逾期不能交房,經過催告三個月後仍然沒有交房,業主可以要求無條件退房。
【法律依據】
《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五條,根據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條的規定,出賣人遲延交付房屋或者買受人遲延支付購房款,經催告後在三個月的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解除權人請求解除合同
的,應予支援,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法律沒有規定或者當事人沒有約定,經對方當事人催告後,解除權行使的合
理期限為三個月。對方當事人沒有催告的,解除權人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內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權消滅。

開發商逾期數月不交房業主是否能退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