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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發商遲延交房能退房麼

房屋買賣 閱讀(2.74W)

經催告後在三個月的期限內,開發商仍未交付房屋的,買房人有權要求解除合同退房。
根據《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三十條,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按照合同約定,將符合交付使用條件的商品房按期交付給買受人。未能按期交付的,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因不可抗力或者當事人在合同中約定的其他原因,需延期交付的,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及時告知買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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