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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發商延遲交房要賠償嗎

房產的糾紛 閱讀(6.68K)

開發商延遲交房要賠償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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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信大家都知道,在開發商有違約的行為時,購房者可以向其索賠,這不僅符合道德準則,也符合法律的規定。在實踐中,開發商違約的表現有很多,如:到約定時間沒有交房等等。那開發商延遲交房要賠償嗎?下面就讓本站小編為你具體解答這個問題吧。

一、開發商延遲交房要賠償嗎

按照《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出賣人延期交付房屋的,應當支付違約金或者賠償損失。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合同沒有約定違約金數額或者損失賠償額計算方法的,可以按照延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間有關主管部門公佈或者有資格的房地產評估機構評定的同地段同類房屋租金標準確定。

違約金、賠償損失、解除合同可同時主張嗎?

如果合同中約定的延期交房的違約金較高,發生糾紛訴諸司法後,開發商以約定的違約金過高為由請求減少的,應當以違約金超過造成的損失30%為標準適當減少;如果合同中約定的延期交房的違約金過低,購房者可以請求增加,法院會支援以違約造成的實際損失確定違約金數額。

以上規定可知,合同既約定違約金又約定了賠償損失的,不能同時適用,可擇一較高者適用。

購房者選擇解除合同的,能否再要求支付違約金或要求賠償損失?

可以。違約金或賠償損失基本都是對違約造成一方損失的補償,解除合同後,一方仍然會存在損失,至少會發生購房款利息的損失,該損失應當補償,因此解除合同和違約賠償可以同時主張。

二、開發商延期交房要不要賠償

按照《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出賣人延期交付房屋的,應當支付違約金或者賠償損失。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如果合同中約定的延期交房的違約金較高,發生糾紛訴諸司法後,開發商以約定的違約金過高為由請求減少的,應當以違約金超過造成的損失30%為標準適當減少;如果合同中約定的延期交房的違約金過低,購房者可以請求增加,法院會支援以違約造成的實際損失確定違約金數額。

根據我國法律的規定,在交易中,一方違約就無可厚非的要承擔違約責任,但就對方的違約行為是需要舉證的。因此現實中,要是開發商延遲交房要賠償,具體應該賠償多少,則就要結合實際的情況分析處理了,此時需要看看給購房者實際造成的損失是怎樣的。